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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2017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学校放假通知精神,放假时间为4月2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二)。节假日期间,为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安全稳定工作强调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保持高度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自护能力,防止被骗、被盗、车祸、传染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尤其清明假期是祭祀用火高峰期,要特别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火意识;放假期间,提醒低年级学生谨防被一些打着聘请家教等旗号的不法分子利用或者在回乡期间被亲友老师利诱而成为高考替考枪手,区分各类信息,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做好假期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彻底排查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假期间,原则上不得以学校或学院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对于自发的出行活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学生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向学院请假,说明出行的时间和地点,按期返校。对未经准假擅自离校和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严肃处理。
四、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假期间,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保持通讯畅通,严守工作岗位。同时,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五、按时报送学生返校信息。学生返校后,各班级要及时清查本学生返校情况,于4月5日上午8点前将未返校人数报送各年级导员。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