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组织:

先将相关报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学生活动举办前,请下载活动审批表(或在办公室领取),学工办主任审批后,交至学工办财务负责人留存。

2、学生活动结束后1周内,请下载活动报销明细表(或在办公室领取),由具体活动负责人将明细单和活动发票(用铅笔注明活动用途和报销人签字,不要用中性笔),交至学工办财务负责人处报销。

3、收据不能作为报销依据。

4、按照活动审批表使用经费,开展活动,厉行节约,避免不必要支出。

5、没有特殊原因,未经审批的学生活动原则上不给予报销。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审批表.doc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学生活动报销明细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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