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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一本好书,是最美丽的遇见。用一朵花开的时间,就可以看破生死。
用双手触摸那些冰冷的文字,感受指尖下流淌着的冷暖人生。心中的那片柔然顷刻间觉醒,似破茧一般的义无反顾。
你深颦着眉,眼中流转的,是化不开的哀愁。多愁多病的身,倾城倾国的貌,终是为你凄清的结局埋下了伏笔。漫天残红中,辗转着你一生的破碎。潇湘伊人,魂断潇湘,那段有关还泪的海誓山盟,原来,并不仅仅是传说。你巧笑着望向天边,面颊,是一如既往的莹白如玉,几近透明的身躯,捕捉着每一只蝴蝶掠过的痕迹。蘅芜君(《红楼梦》人物薛宝钗在诗社里的别号),蘅芷清芬,却还是不免落入世俗,为一段“金玉良缘”的天意埋葬了自己的一生。举案齐眉中,永远缺少着情真意切的爱怜和心疼。无论是欢乐抑或是悲喜,你一直在笑。那么优雅从容的笑,扯线木偶般,永远只有一个弧度。你分得清楚什么是现实什么是奢望,这意味着从一开始你就丧失了幻想的能力遗失了关于幸福的信仰,你总是清醒得那么无助。他们是痴男怨女,是一生一代一双人。而你,微笑着接受了属于自己的叹息。 一部《红楼梦》,让那些在人世中浮沉的女子从此驻扎在我的心中。
第一次翻开那流传了千古的诗三百,因它晦涩难懂的字词望而却步。直到接触到一个忧伤的女子,幽幽地说:“这次,我是真的决定要离开。”不禁潸然,她终于选择了放手,选择离开那曾经蛊惑过她心神的“氓之蚩蚩”。我才发现,这里承载着无尽的现实。每一首诗,都是一场人生。¬后来又看到了这样一句诗“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么美的誓言,那么执着的坚守,又一次拨弄了我的心弦。¬ 自此,我彻底爱上了这本名为《诗经》的书。曾经坚定地认为,那些存在过的人,已永远死在时光的车轮下,躺在阳光再也照射不到的地方,他们留下的痕迹,只是历史,无关痛痒。¬等到我渐渐成熟,重新读过那经典的唐诗宋词,才惊异的发现,在我看来了无生趣的方块字,竟可以演绎出惊心动魄……
“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最是分携时候,归来懒傍妆台”好一个活泼娇憨大胆放诞的朱淑真!而她之后写下的“独行独坐,独唱独酬还独卧。伫立伤神,无奈春寒著摸人。”竟一连用了五个独字,其间究竟有着怎样的苦痛,足以让他抑郁而终。她的诗集,在她香消玉殒后被父母焚毁。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横更在中国历史中几千年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可笑的逻辑,湮灭了她的所有,仅留下几片斑驳,让我们去臆想她曾经遭遇过的一切。“人生若只如初见”美得那样无奈。倘若只如初见,就不会有疲惫和厌倦,我于你而言,永远都是最美的光景。你依旧会用你的生命来诠释一段深入骨髓的爱恋。
“昔日芙蓉花,今成断根草。”这一声慨叹,出自李白。汉武帝刘彻,你那金屋藏娇的的诺言竟兑换得如此飘零,足以让一代诗仙为之感叹……那承载了你一世英明的史册中,亦永远烙印着这样一段诅咒,痛斥着你的无情。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霍小玉的人生悲剧,让我恨极了这个负心的男人,可是当我看到他肝肠寸断的写下这句词时,就失去了所有怨他的力气。也许每一段负心情债的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哀伤。我无可阻抑地爱上了你,也无法选择地放开了你的手。你的凋陨是我无尽的梦魇。世界怎样,将与我无关。你明媚的笑,是我行尸走肉般皮囊下惟一的灵魂。
因为金庸,我爱上了英雄。英雄,有着最狂放的气息。他们心系苍生,义无反顾地为着一个永恒的追求纵身跃入江湖的漩涡,拼尽一生去厮杀。他们永远只会为了一个人,收起眼眸里的凝重,尽显柔情;因为古龙,我爱上了浪子。浪子是怎样的人?喝醉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玩最利的刀,为最爱的人,折最美的花,但是他们没有家。他们的人生,有的只是永恒的漂泊和寂寞。他们像风一样出现在别人生命里,甚至连血液也溶解在风里,自我到让人无力指责他们自私;托马斯•哈代的《苔丝》颠覆了传统的善恶观。一切悲剧的源头,是纯洁与善良。苔丝的生命被慢慢地蚕食,一点一点却彻彻底底的摧毁。毁了她的,不是她的敌人,而是那些自称爱她的人。这是怎样的爱,足以摧毁自己所爱?悲哀总是在眼睁睁的目睹错误的发生,却无力阻挡。 当邪恶以最正义的方式伸张,天地之间,就仅剩下悲哀。
每读完一本书,都觉得像是走过一遍人生。而我也在读书的过程中,以一种恍惚的姿态逐渐成熟。
就这样,华丽的邂逅,浪漫的成长。
编辑\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