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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小悦悦”事件如一枚蓄势已久的气雷猛然间爆发,打破了社会相对的宁静。2011年10月21日零时23分,小悦悦这个脆弱的生命离开了。在人们对此事表示万般同情与悲痛的同时,更多的是对于这个社会现象的深思。毕竟,生命的消失已成为现实,摆在人们面前的是未来。未来我们的社会要如何避免“小悦悦”事件?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认真反思的问题。
“北大撑腰体”的诞生,让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了人们对扭转社会丑态的急切愿望和强力行动。但它毕竟是富有传奇色彩的,即使真正可行,实施的范围也是相当有限的。我们不仅要动员学生教师一类的群体,更要动员整个社会成员积极行动起来,为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而努力。
最近有人提议通过健全法律体系,颁布诸如西方国家的“见义勇为法”来化解人们冷漠的态度。在西方国家,虽然见“义勇为法”版本各异,但万变不离其宗,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救助伤病人员的好心人,使他们不会因为做好事而惹祸上身。这些法律的作用是打消旁观者的顾虑,使他们不必担心因为施救而成为被告,为无意造成伤亡而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主要针对的对象是伸出援助之手的群体,让他们不仅愿救而且敢救,从而将强烈的助人意愿付诸于行动。使好人有真的好报,不再被社会质疑。
但对于那些无所作为的人群,我们该怎么办?或者说,如何让他们在遇到类似“小悦悦”事件时,不再选择冷漠?有些人提议对不作为的人群给予金钱的惩罚或法律的制裁。我认为这样很不妥。首先,一旦涉及法律制裁或一些相关惩罚,必须有明确的标准去判断其是否在被实施的范围内。如果界限不明确,会导致出现众人不服,无法施行;其次,正如江苏卫视“如何使愿救者敢救”为话题的专题节目中反方所言:这是一个道德问题,用法律手段处理欠妥。如某年有个孩子落水,路上千人围观,只有那么几个人营救。那么我们是不是该惩罚那几千个人?那样我们的社会将活生生的变成一个暴政国,导致人心惶惶,社会秩序将乱成一团。那样我们不仅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反而雪上加霜。在我看来,对不作为现象而言,道德手段应该是首选的解决办法。诸如道德思想宣传教育,纪录片,道德电影的放映等等。
其实“小悦悦”事件对人们的道德观念已经有了一些影响。当“小悦悦”事件还在沸沸扬扬之时,佛山,还是老地方,发生了一场车祸。在一个两岁小男孩被车压时,众人抬车救孩子的感人场面出现在大家面前,面对司机的积极营救与诚恳的道歉,孩子的父母采取了宽恕与人性化的方式来解决此事。这一和谐的画面着实令人欣慰。在“小悦悦”的事件令人心痛的同时,也令人欣慰,一个小小的生命唤醒的是整个社会的良知。愿她在天堂能够感到欣慰,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与健康。
编辑\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