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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励志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助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拟组织开展“寻找启明星”——山东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启明星——砥砺奋进,逐梦扬帆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12月7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协办单位:各学院
四、评选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怀揣梦想,砥砺奋进,勇于克服困难,战胜挫折,在学习学业、学术创新、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自立自强,拼搏进取,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学校、社会、同学中引起较大反响、引领自强自立风尚者优先。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三项荣誉,分别是“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院级自强之星”,其中:
“山东大学自强之星”获得者10名,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5000元资助金;
“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0名,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3000元资助金;
院级“自强之星”获得者70名,每人将获得院级荣誉证书和1000元资助金。
(自强之星名额分配见附件2)
六、活动安排
(一)院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11月1日—11月23日)
1.宣传发动:各学院通过海报、学院网站、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学生参加;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按照要求填写《山东大学2018年度自强之星推荐表》,向学院提交申请;
3.学院评选: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办法,在充分考虑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院级自强之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1名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学生资助中心。
(二)校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11月24日—12月7日)
1.校级初评:根据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学生资助中心组织成立校级评审小组,经评审后确定20名学生作为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2.校级终评:学校组织召开自强之星终评会,候选人以PPT、微视频和演讲等方式进行个人陈述,选拔学生代表参与现场投票,根据现场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并予以公示。(具体请关注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官方微信)
七、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组织候选人认真填写《2018年度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1)。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另需准备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获得奖助情况和事迹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以及4张个人近期学习生活照(电子版)。
学院将《2018年度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材料电子版发送到zzzx@sdu.edu.cn,纸质版需学院审核加盖公章于11月23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中心校区明德楼B217)。
八、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评选工作氛围,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2.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典型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注意留存活动宣传资料,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2018年度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于11月6日(下周二)上午12点前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同时发送39058871@qq.com.材料审核通过后,学院将举行答辩会,综合申请材料和答辩结果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