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18年度社会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2018年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项社会奖学金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递交材料等参见附件1;社会奖学金各学院分配名额参见附件2。
学院各年级社会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二、奖学金评选程序
1. 申报学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附件7),并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 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组织各项奖学金的候选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根据候选者申报材料与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终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汇总推荐人选材料统一报送学工部审核。
参评同学需报送材料:
纸质版材料:各项奖学金《申请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章,一式一份);可提供所获奖励复印件(一式一份)
各项奖学金材料务必于10月31日中午12:00点前报送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3.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或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三、有关说明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的有关规定,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原则上,各类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海外学习奖学金与第二校园奖学金除外)不可兼得。特殊情况下,若一名学生因设奖条件限制获得多项综合奖学金时,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学生只能领取奖金额度最高的一项奖学金。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