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要求,为了保证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仝兴华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刘建亚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团委、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2-3名教授代表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制定本学院推免细则。

(三)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申请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各学期操行评定均为良好及以上。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学术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学习要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推免时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三)学术发展。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有志于在国内继续深造。

(四)学分绩点要求。学分绩点应符合下述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

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尼山学堂,符合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的全体学生。

2.卓越计划试点班、学校认定的校级基地班,学分绩点排名前70%的学生。

3.普通教学班,学分绩点排名前50%的学生。

三、推免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计划类型

推免生计划主要包括普通计划、支教计划和补偿计划。各学院推免生计划数为各类计划数的总和,由学院按规定进行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1.普通计划分为统分计划和单列计划。单列计划包括: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计划、尼山学堂计划、卓越人才培养实验计划、校级人才基地计划、创新类单列计划等。

2.支教计划为团中央支教计划等。

3.补偿计划为师范类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

(二)统分计划分配办法

统分计划分为校区统分计划和学院统分计划。

校区基数=校区内各学院基数的总和

学院基数=学院普通班本科毕业生数×0.7+学院当年硕士生招生数×0.3+本学院上一年度获得山东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基金(特等奖、一等奖)人数

(三)单列计划分配办法

1.特色培养单列计划分配办法

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4+3长学制实验班,按符合推免相关条件要求的学生人数计算推免生计划。

2)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按基地班人数的60%计算推免生计划;尼山学堂按班级人数的50%计算推免生计划;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校级基地班,按班级人数的30%计算推免生计划。

其中,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校级基地班、尼山学堂不足30人时按实际人数计算,超过30人时按30人计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按当年核准的招生计划计算,不足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计算。

2.创新类单列计划分配办法

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学校创新类单列推免计划:

1)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见附件2),个人项目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其团队成员中的3人。通过提出申请,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经公示无异议的。

2)以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及增刊除外)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在SCISS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由学生提出申请,通过学校审核和由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经公示无异议的。

3)学院创新类推免。对于非学校认定的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专业学术竞赛,如学院认可其地位与水平,可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认定的竞赛名单和确定推免资格的方案,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本科生院备案。该竞赛名单和方案必须至少提前一年公布。

4)符合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见附件2)获国家三等奖一项或省级最高奖2项及以上,具有突出学科专长和特殊培养潜质的学生,可由学生提出申请,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和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学院将学生申请材料和教授推荐材料在全院公示10天无异议,学院可给予该生推免名额。学院应将相关材料汇总,签字盖章后上报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5)以第一作者身份,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见附件2),获得两项国家一等奖以上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进行公示。

申请创新类单列计划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申请、获奖证书或论文的原件、复印件,申请论文单列的还须提供由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本科生院。获奖和论文发表的截止日期为201891日(含在线发表)。所有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算。论文出现署名并列第一作者时,由各并列作者平分论文。

3.学习成绩优秀单列计划申请办法

符合学校规定的推免生申请条件,平均学分绩点(含百分制、五分制)排名在专业前5%的学生,若按综合成绩绩点排名不能获得推免生名额时,可由学生提出申请,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同意,上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计划单列。

4.百分制优异成绩单列计划申请办法

按照五分制综合排名不能获得推免名额,但按照百分制综合排名名次不超过本专业推免名额数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由本人申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同意,上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计划单列。

1)具有访学经历且成绩全部合格的。

2)转专业或参加辅修专业学习且成绩全部合格的。

3)参加学校认定的竞赛项目(见附件2),并取得校级以上奖励(前三位)或获得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的。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类大学生活动,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

(四)其他推免生计划分配办法

1.研究生支教团、河南确山县支教计划由校团委负责遴选,申请学生应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2.师范类补偿计划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直接下达到指定学院或专业,由相关学院按照学校和接收单位规定进行遴选。

3.保留入学资格推免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遴选,申请学生应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四、推免名额确定办法

(一)普通计划推免名额

1.按照综合成绩绩点进行排序,根据推免名额按顺序确定人选。在推免范围之内但没有推免的学生,须注明不能推免的原因。

综合成绩绩点=平均学分绩点×90%+发展性素质绩点×10%

2.平均学分绩点主要依据五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照山大教字〔201415号文件执行。

3.五分制发展性素质绩点按照百分制发展分除以20进行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威海校区一体化招生转专业的学生,其第一年的学习成绩,按照威海校区的课程百分排名次序,确定五分制等级和绩点,在目前所学专业排名。

5.学校出具推免学生学业证明时,可根据需要出具百分制与五分制排名的写实性证明。

6.成绩排名以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为准。

(二)单列计划推免名额

1.所有申请计划单列的学生,必须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荐。

2.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决定单列计划名额确定人选。

3.对获得学校单列推免计划的学生,由本科生院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五、推免工作安排

(一)部署推免工作

2018910日,学校召开推免工作启动会,传达上级要求和学校推免工作安排。

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成绩排名方式等应在本院网站公布,并于91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本科生院备案。

(二)普通计划排名公示

1.学院公示

各学院应于912日前,完成本院所有推免备选学生的百分综合成绩排名和五分综合成绩排名,并以有效方式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字段包括:学院、专业、排名方式、排名人数、百分绩点、百分绩点排名、百分绩点排名比例、五分绩点、五分绩点排名、五分绩点排名比例、百分发展性素质分(绩点)、五分发展性素质分(绩点)、百分综合绩点、百分综合排名、百分综合排名比例、五分综合绩点、五分综合排名、五分综合排名比例、不及格课程门数。

2.成绩更正

1)学生对课程成绩有异议时,可在公示期内向开课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课教师和教务秘书组成复核小组对试卷和成绩进行复核,并由学生所在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小组聘请三位相关专家进行二次复核。如确有问题,由开课学院填写《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更正表》报本科生院,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更正,更正原因及结果上网公示。

2)学生对发展性素质加分有异议时,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复核申请。经小组审核,如确有问题,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更正,更正原因及结果上网公示。

3.学校公示

学校将于913日前,完成全校所有推免备选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并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三)创新类单列计划安排

创新类推免单列申请日期截止到912日上午1200请各学院对学院认定创新类计划名单、学生申请学院创新类计划的申请材料和专家推荐材料等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名单报送

1.推免生名单确定后,学院应第一时间将获得推免生名额的学生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给本科生院,由本科生院统一完成网上注册工作。学院无法落实的推免名额应及时交回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将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原则进行重新分配。915日前,完成全校所有推免生人选确认工作。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五)推免生注册报名

925日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928日,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

六、工作要求

推免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宣传推免生工作政策,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规定程序办事,及时处理和上报推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推免生工作,自觉接受全体师生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所在学院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校本部

1)本科生院

推免资格(0531883-66086(盛琨)

学籍信息(0531883-66086(亓伟)

学习成绩(0531883-65366(于晗)

创新类计划(0531883-64706(马金平)

2)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展性素质成绩(0531883-64230(夏飞)

保留入学资格推免生(0531883-66171(许冠林)

3)团委

研究生支教团、河南确山县支教计划(0531883-69960(翁祥栋)

4)研究生院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0531883-63591(罗伟)

2.威海校区

教务处(0631-5688326(赵辉)

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 (0531883-64422


附件:1.山东大学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教育部大学生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名单

 
















附件1

山东大学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仝兴华

副组长:刘建亚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湘云  仝兴华 刘建亚  刘传勇  刘国亮  张桂珍

张  熙 周作福 柳丽华 黄凯南 曹现强  



推免领导工作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

任:刘传勇 周作福

副主任:高  凯  刘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金平  于  晗  亓  伟  杜  鹃  盛  琨  







附件2  

教育部大学生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名单


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技能竞赛

4.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5.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6.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7.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8.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9.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基本技能竞赛

10.“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

11.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大赛

备注:“教育部大学生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名单”出现变化时,按照教育部网站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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