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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由山东大学数字经济与平台竞争研究中心、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大学《产业经济评论》编辑部联合主办的“平台跨界进入:短期竞争效果与长期行业前景”研讨会在中心校区知新楼举行。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石绍宾参加会议并致辞。会议由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山东大学数字经济与平台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山东大学《产业经济评论》编辑部主任曲创主持。

石绍宾对长期以来给予经济学院大力支持的各位嘉宾表示衷心感谢,对本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他介绍了山东大学的发展历史、办学特色以及经济学院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发展概况,希望能够继续深化多方合作,实现跨界交流。曲创介绍了本次研讨会主题,在日趋激烈的平台经济中,如何避免商家成为大平台竞争的牺牲品,如何破解低质-低价的“内卷式”竞争困局成为亟待各方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
浙江理工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公平竞争政策与反垄断研究院院长、第三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健认为,大额补贴实质上是低价“内卷式”竞争的一种表现形式,“内卷式”竞争难以通过竞争法有效治理,建议加快制定不公平交易的专门立法。《财经》杂志产业组记者李莹对外卖行业近期发展趋势进行了详细梳理,分别从骑手端、商家端、平台端等方面介绍了新平台跨界进入后的市场反应、补贴成本分担等情况。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孙晋表示,数字平台的跨界性、多元性竞争是一种常态,符合数字平台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在理论框架上,需要综合考虑短期与长期竞争与垄断、效率和公平多个维度。上海政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丁茂中指出,平台跨界进入边际成本低但边际收益较高,需要关注平台补贴的真实来源是资本方还是平台内商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航对平台经济中的跨界行为杠杆效应和扼杀式并购进行了理论分析,平台实现杠杆传导的竞争优势是信息优势与技术优势,技术创新是平台经济实现可竞争性的重要因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吴佩乘认为,开展跨界竞争的平台往往是本领域的行业巨头,直接的高额补贴成为竞争的最直接方式。在平台经济领域的相关市场界定中应重视“供给替代分析”的作用。央广网财经事业部记者樊瑞对各位专家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和总结,并就对“内卷式”竞争的认知以及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
本次研讨会议题聚焦、内容丰富,紧扣新形势下我国数字平台竞争的现实特点与学术前沿,展开多学科交叉探索,为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方向。
文/经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