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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和《经济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0级普通博士生(含外籍博士生)和专业博士生、2019级直接攻博生、2021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和其他年级需要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学校统计了本次参加中期考核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不在此公示人员名单范围内者,不得参评中期考核优秀

二、考核时间

2022829日(暂定,如因疫情原因有所变化将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博士生中期考核首先由博士生本人进行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提交开题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然后由培养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和业务考核。考核顺序为首先进行政治思想考核,然后进行业务考核。

(一)政治思想考核

政治思想考核要结合博士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由主管学生思想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听取研究生辅导员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并对博士生的思想小结认真审阅,最后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政治思想方面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

1、严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有严重道德品质问题。

2、学习、研究不刻苦、不安心,不尊重导师,使导师无法履行指导职责。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

2、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

3、全院统一组织“中期考核答辩会”。 考核答辩会的实际参会博导人数必须大于或等于20。中期考核委员会根据被考核者在答辩会上的表现,结合博士生平时的科研工作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并对所有被考核者进行打分。

业务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1、被考核者填写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等其他相关材料。

2、被考核者参加中期考核答辩会,具体流程如下:被考核者答辩顺序由会前抽签决定。每位参加考核的博士生需在会上根据自己目前的科研进展和未来的研究计划进行15分钟以内的专题报告。在被考核博士生答辩结束后,参加答辩会的每位博导对被考核学生进行综合打分。综合打分由三高课程(高级微观、高级宏观、高级计量)的平均成绩(60%)和答辩表现(40%)构成。

答辩表现的评分细则如下:1.选题意义(20%) 2. 文献综述(10%)、3.科研能力和研究方法(30%)、4. 目前(或可预期的)结果和新见解(20%)、5.表达的逻辑性和条理性(20%)。

另外,对于已经在CSSCI期刊、SSCI期刊发表论文的学生,实行加分制度。具体加分细则如下: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学生是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二作者的情况,均认定为一篇)加10分,在以下7本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20分:《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世界经济》、《经济学(季刊)》《金融研究》、《中国工业经济》。在普通(非7本权威)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加分上限为30分,在7本权威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加分不设上限。在SSCI期刊(学生是第一作者,或作者按字母排序且总作者人数不超过4位,均认定为一篇)发表论文每篇加10分,其中在国际B+类及以上SSCI期刊(具体见《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国际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发表论文每篇加20分。在国际B+类及以上SSCI发表论文加分不设上限。

业务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业务考核不合格:

1、学位课考试不及格。

2、因主观原因未按期完成开题报告,或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且按规定重做后仍未通过者。

3、在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专题报告与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或反映出的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科研素质极差不宜继续培养者。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1、最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 通过”、“ 暂缓通过”、“ 终止攻读博士学位”四种。

2、政治思想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如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则该学生无法进入业务考核阶段,最终考核成绩为“终止攻读博士学位”。

3、对于通过政治思想考核的学生,以其业务考核成绩作为最终考核成绩。按照研究生院分配的相关指标,所有参加开题的博士生按照最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由低到高确定成绩评定为“暂缓通过”的学生。中期考核成绩为优秀者,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研究生院。中期考核暂缓通过者可按照培养计划继续培养,但必须再次参加下年度考核。按照研究生院规定,两次中期考核成绩均为“暂缓通过”的学生,将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

4、对政治思想与业务考核均合格者,准予按计划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5、对考核过程中存在问题者,要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的,按不合格处理。

6、最终考核成绩为“终止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将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

1、如有论文发表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在825日前发送至邮箱jjxyyjs@sdu.edu.cn

2相关同学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筛选)-提交开题报告处录入开题报告信息,并将《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见附件2)电子版考核结束后统一上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文件命名为专业-学号-姓名-中期报告。《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附件2)签字后纸质版需上交。

3、填写《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见附件3),考核结束后需上交签字后的纸质版。

4、其他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老师、同学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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