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东大学关于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教师网上录入成绩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任课教师:

我校2014-2015学年第2学期的教师网上录入成绩窗口现已开放,请各位任课教师一定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毕业大补考课程成绩请于5月29日前录入完毕。相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设定课程成绩评定系数

各学院应于5月25日前,组织本院开课教师完成课程成绩系数维护工作。成绩录入方式为百分制的课程必须分别设置“平时成绩系数”、“期末成绩系数”,平时考试成绩X平时成绩系数+期末考试成绩X期末成绩系数=总成绩;成绩录入方式为五级制、二级制的课程不必设置成绩录入系数。

1、任课教师课程成绩系数维护途径

进入山大网主页,点击本科教育→快捷通道(左上角)→录入考试成绩→录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成绩系数录入(左上角),维护课程成绩系数。

2、教务员课程成绩系数维护途径

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课程成绩系数维护→维护课程成绩系数。

(二)选择正确的录入方式

1、选择录入课程名称,按“录入分数成绩”(百分制)、“录入非分数成绩”(五级制、二级制)在不同的窗口下进行。

2、考试课、考查课采用百分制录入(取整数);点击“录入分数成绩”,分别在“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的相应栏内直接录入阿拉伯数字,点击“暂存” 自动生成“总成绩”,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见习等实践环节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录入;全校通选课采用二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录入;点击“录入非分数成绩”,在相应的成绩栏内点击一下,出现“√”即可。

4、特别提示:五级制与二级制在同一窗口下,录入成绩时不要把五级制的及格、不及格与二级制的合格、不合格相互混淆。

对于只有期末考试成绩的课程,其平时成绩不能为空,应录入为“0”成绩;否则,提交后将会出现总成绩为“0”的错误现象。

(三)暂存检查

1、成绩“暂存”是成绩录入的必须环节,教师录入成绩后一定要运行成绩“暂存”功能,否则,将会出现总成绩为“0”的错误现象。

2、教师成绩录入完毕,应在运行成绩“暂存”功能后,进行成绩检查,只有在确定录入无误后,方可运行成绩“提交”功能,成绩一经“提交”,即不能修改。

(四)成绩打印

1、成绩提交后,请选择“打印成绩登记表”打印成绩单,并在签名处签名。

2、任课教师应将签名后的成绩单(作为原始成绩单)及时送交教师所在院教务室(与学生考试试卷一起保存);无院部归属的任课教师,成绩单打印签名后,由教学组负责人统一保存;教学医院任课教师可将成绩单交医院教育处,由教育处转交医学院教务员保存。

二、勘误检查

(一)成绩与试卷对应检查

1、任课教师应做到录入成绩与试卷一一对应,经查实未选课而参加考试的试卷可做无效试卷处理。

2、多位老师上课的课程,学院应指定课程负责人,统筹协调该门课程的试卷批阅和成绩录入工作,确保每位学生考试成绩均已录入后,方可提交。

(二)成绩更正

1、成绩提交后,学生对课程成绩有异议时,可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开课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课教师和教务秘书组成复核小组对试卷和成绩进行复核。如确有问题,由开课学院填写《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更正表》,交本科生院进行更正。新学期开学两周后成绩将转入历史库,不再接受成绩更正。

2、本科生院将对各学院成绩更正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予以全校通报,并纳入学校年终工作量考核体系。

三、情况通报

本科生院将在考试结束一周后统计本学期成绩录入情况,届时没有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将予以全校通报。

山东大学本科生院

2015年5月20日

上一篇: 第七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大赛通知

下一篇: 关于精品开放课程、精品课程、双语教学课程等有关经费拨付及使用说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