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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案例
2014年05月09日 00:41 hjy 点击:[]

从2011 年开始,曾经风光无限的民间借贷盛宴急速走入尾声,曲终人散后是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甚至是频频发生的崩盘风险。如脱缰野马般奔腾而来的信贷狂潮,在实体经济低迷、银根缩紧的环境下,如锁链一般将温州、鄂尔多斯、神木、邹平、台州、丽水这几个名字,一个接一个地拖入公众视野。

案例一:“九月风潮”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危机案例

背景:

鄂尔多斯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是内蒙古第三大城市,第二大经济中心,是中国煤炭产量最大的城市,天然气产量占全国的六分之一。然而,鄂尔多斯有着反差极大的“两面”:一面是“最富的城市”、 “人均GDP超过香港”、“经济增速连续9年全国第一”;另一面是“民间借贷火爆”、“房地产泡沫”、“产业结构单一”。具体来说,拉动鄂尔多斯经济发展的动力十分单一:依靠煤炭资源创造财富,通过民间借贷推动房地产业迅猛发展,持续的丰厚回报又加剧社会资金继续投向单一产业,给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形成强大阻力。按照担保公司的估计,在不重复统计的情况下,鄂尔多斯有“地下钱庄”1000多个,借贷规模在2000亿左右 。初步估算,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资金运作量在500亿元左右 。超乎想象的民间资本规模将鄂尔多斯铸成了一座传奇之城,但这种单一甚至畸形的发展模式造就了隐患。

案例:

2011年9月,鄂尔多斯就刮了起了一场金融风暴,被称为称“九月风潮”,2011年9月24日,鄂尔多斯市中富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福金上吊自杀。与上半年鄂尔多斯出现问题的很多房地产公司一样,中富的问题是信贷紧缩环境下资金链极度紧张。中富于2008年投资开发“国电富兴园小区”项目,工程总造价约1.93亿元,因一直未获得银行贷款,该公司共向373家个人及单位举债2.63亿元,用于支付1.37亿工程款及利息,利息为每月3分,3个月一结。也就是说,中富每个月都要为此支付789万元利息。随着房地产危机的爆发,2012年8月的鄂尔多斯,到处是停工的烂尾楼和焦急的讨债者。康巴什新区早已成为一座大量房屋无人居住的“鬼城”,老城东胜区也变身为一个充满着钢筋水泥烂尾楼的“怪胎”。

2011年9月,苏叶女集资案爆发,苏叶女虚构事实,以投资煤矿、酒店、开发别墅项目、资金周转等名义,非法集资。她非法投资的有6家企业,分别为东胜区俏姿男士养生馆、东胜区顺鑫亿高老九火锅城、鄂尔多斯市俏姿国际美容有限公司、俏姿美容院、鄂尔多斯市万海物流有限公司、东胜区顺鑫亿祥叶农家乐。苏叶女累计融资约12亿元,其中本金5.45亿元,利息近7亿元。

从2005年前后,鄂尔多斯乌金煤业董事长白昊就以开发煤矿和其他产业的名义向当地人借贷,2010年达到高峰。2011年12月10日,鄂尔多斯乌金煤业向债权人白昊签发的文件,解释“由于经济危机,加之部分债权人上访告状,导致我公司在银行征信丧失,无法正常贷款”。一时间,急于抽出资金的众多债权人到昊达挤兑,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12月21日,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以经侦大队为主力共抽调80多人,成立了“白昊非法融资专案组”。2012年2月,白昊和乌金煤业总经理高源头、副总经理刘福明被警方“监视居住”,后被查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24亿元,昊达涉嫌非法融资23.18亿元,其中本金约17亿元,利息约6亿元;直接债权人数为2672人,上万人卷入其中。成为迄今为止,鄂尔多斯非法集资额最大的案件。

王福金、苏叶女、白昊并不是非法融资的个案,经历了“九月风潮”,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市场几乎是一夜崩盘,让它如“中国式的迪拜”神话一样轰然倒塌。

特征:

1.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多介于熟人之间。其突出特点是以亲友、熟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为依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这种民间借贷活动,被其连带危害的范围相对有限,一旦出了问题,不是跑路可以解决的 。如中富地产案例中,向王福金提供资金的主要是他以前在法院的同事以及离退休干部、中富公司内部员工的亲属,以及王留宝(中富公司创办人之一)退休前在银行的同事、储户等。或许正是因为“人情”搭上了一条条借贷之路,使得无力偿还的王福金只能选择“以死谢罪”。

2. 在鄂尔多斯,整个财富的发动机是煤炭,而房地产是财富的储蓄罐,中间环节则是靠高息放贷支撑。以前鄂尔多斯的高息放贷鲜有中间环节,都是在融到钱后直接投向实业或其他领域,而到后期逐渐生出了“钱炒钱”的概念。

原因:

1. 鄂尔多斯经济的快速发展促生了对金融资源的巨大需求,而其正规金融的发展滞后于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鄂尔多斯人民银行的统计,截至2010年末,鄂尔多斯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760.9亿元,而各项贷款余额为1562.1亿元,存贷比达88.71%,但仍然不能够满足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效率的相对低下、程序复杂以及信贷结构的不尽合理,也为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2. 2010年,鄂尔多斯财政收入538.1877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对经济总量的贡献率超过三分 之一。个私经济在城乡分布面十分广大,其存在和发展必然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信 贷机制为其提供资金服务。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却相当有限,仅有15.9%的中小企业能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其余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即为各类民间借贷。民间融资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直接融资方式,逐渐成为支撑其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手续非常简单,大额的一般有抵押手续及担保人,几小时内就可办理;小额的有担保人签约或个人信用立据就可。所以,对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居民有较强的吸引力。

3. 大量民间资本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在产业落后,特别是金融业欠发达的情况下,累积的财富大多进入到当地的房地产领域,鄂尔多斯人将地下的煤转变为财富,然后存入地上的存钱罐——投资的房产,而开发房地产的资金来源,80%依赖的不是银行信贷资金,而是当地极其活跃的民间借贷市场 。

案例二:温州“老板跑路”潮

背景:

2010 年有关温州“产业空心化”和“资金热钱化”的预警就陆续出现,当时根据温州市人行的一次民间借贷问卷调查显示,温州民间借贷规模约为800 亿元,其中企业民间借款160 亿元、个人民间借款470 亿元、融资中介借贷170 亿元,全城有89% 的家庭(或个人)和56.67% 企业都参与了这场刀尖之舞。因此资金断裂后的全面崩盘,亦可以预见。2011 年4 月以后,工厂倒闭、企业家外逃一度成了温州每日都在发生的“新闻”。

案例:

今年以来,温州江南皮革、波特曼咖啡、三旗集团、浙江天石电子、巨邦鞋业、锦潮电器、耐当劳鞋材、百乐家电、浙江信泰集团等企业的老板,都因为企业陷入困境而采取了一走了事的方式,被民众戏称为“老板跑路”。

2011年8月下旬在温州市龙湾区颇有知名度的“家电女老板”郑珠菊因涉民间借贷过亿而资金链断裂潜逃。去年7月24日,郑珠菊及其父亲郑祥刚因涉嫌非法经营承兑汇票8.09亿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8亿元,共计9.57亿元在龙湾区法院受审。2011年9月20日,温州最大眼镜企业——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因资金链断裂出走美国20天。2011年9月27日下午,沈奎正从温州市顺锦商厦22楼家中跳下,当场身亡。沈奎正拥有正得利鞋业、青春秀鞋业、左右鞋业等多家企业、多个品牌,正值壮年的他,也是因为资金链断裂被逼入绝境。

原因:

1. 在温州,“还后续贷”是一种常用的资金腾挪方式,即银行贷款到期,企业利用民间借贷搭桥,在偿还贷款后数日,企业可以获得银行续贷,新贷款用于偿还民间借贷。但是在2011年7月份后,温州市一些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严防中小企业倒闭潮和民间借贷风险,并进行了内部风险排查,贷款规模已开始缩减。在银根紧缩、用工成本高、原材料价格高涨、限电节能等等一系列制约因素下,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困扰,面临的困难甚至于超过了金融危机的2008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喊“渴”之声声声入耳,就是没有引起当局的高度重视。

据温州市金融办统计,2011年8月份,当地小企业贷款比7月份减少了373亿元,融资状况趋紧。业内人士认为商业银行在贷款管理上的“急刹车”,可能直接造成了中小企业资金紧张。这些企业转入民间借贷后,融资成本骤升,在银行抽资和高利贷挤兑下,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支撑,最终停产关闭。《财经》记者调查发现,银行不续贷,的确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促使部分中小企业主跑路、跳楼。

2. 温州企业所处的畸形的商业和经济环境。在全球经济链条中,以温州为代表的“中国制造”长期处于最低端,赚取的不是下游的殖利,而是上游由廉价劳动力和资源环境成本换来的红利。当外部市场因经济危机而萎缩和内部成本提升双重危机袭来时,生存就成为企业的第一要务。转型不成即意味着死亡。部分实力雄厚点的企业选择多元化炒楼炒钱炒地,实力不济的企业则选择信贷过日。以温州为代表的“中国制造”正面临困境。由于利润压缩产业转型不给力,再加上“炒”字的诱导,实体经济空心化趋势明显。

现状:

此次危机发生之后,浙江省政府正抓紧会同浙江银监局、人民银行在浙机构,研究完善方案。据悉,方案涉及11家股份制村镇银行,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将温州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增加到100家,以吸纳民间资金,出台管理条例以及成立金融资产场外交易市场等,着力将温州打造成全国“民间资本集散中心”。

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提出,要建立三个体系:为大批中小民企服务的金融机构体系;为民间资金和中小企业搭建资金交易的市场体系;为防范风险而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这是从根本上防范债务危机的主要出路。

案例三:山东邹平高利贷之殇

背景:

民间高利贷的幽灵一直在各地徘徊,相似的表象之下,其实各有内在动因。和人们已经十分熟悉的温州和鄂尔多斯不同,山东邹平的全民高利贷呈现出另外一种癫狂,而且这里的高利贷崩盘之后,全然不像其他地区那样出现债权人集体报案维权的情形,而是仍然处于民间自生自灭的状态,没有债权人报案,却不断出现由于高利贷纠纷导致的命案。而其高利贷兴起的过程相比温州等地则更为虚幻和荒诞。如今,一片片因投资谎言被圈占的土地荒芜不堪,很多曾热衷于借贷放贷的金主流亡不见,这个烂摊子还无人出手打理。

案例:

“邹平长河养殖有限公司”是邹平当仁不让的融资明星企业,打造了一夜暴富的神话。在当地人看来,邹平民间高利贷迅速兴起与衰落,无不与其“标杆”效应相关。其操盘手名叫何长河,一个年仅30余岁的年轻人。当地工商注册资料显示,2009年5月,何长河投资100万元注册了“长河养殖”公司,以饲养黄牛为主业。短短一个月后,长河养殖的注册资金变更为1000万元,再过9个月后则变更为5000万元。长河养殖还曾登陆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进行宣传。与此同时何长河的形象被逐步被放大,长河养殖以2毛钱的利息开始向融资借贷,吸引着周边村民、邹平其他乡镇等地的投资者。于河村村民介绍,自一开始,长河养殖便设置了一定高度的收贷门槛,低于100万元不收。知情者称,此举可减少其对外接触人员数量,形成金字塔式融资,再者,借此包装其形象,证明其实力。2011年下半年开始,参加长河养殖工程的施工人员发现,原来一天一支付的工资,变成3天一支付,再后来时间间隔为一周、半月等,并传出了长河养殖资金链断裂的消息。当年10月,一个叫魏传刚的投资者因债务纠纷,将何长河告上了法庭。在魏传刚申请财产保全时,长河养殖的“实力”终被揭开:何长河的账户上仅有300多万元、价值500余万的车辆。而他欠魏传刚一人的资金已达450多万元。这场官司成为这家融资明星企业落幕的转折点。很快,长河养殖借贷者的利息没有了,消息迅速扩散,投资者纷纷要求提款。

“长河养殖”公司的倒塌也迅速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其他披上“产业”外衣的融资企业,包括凭借民间高利贷起步、发展的中小企业,纷纷倒下。在这期间,大量的债务纠纷催生层出不穷的犯罪。欠债者同时也身兼借贷者,死亡成为解决乱局的终极手段,也成为了邹城民间借贷的特征之一。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了解,2011年至2012年之间,在邹平的大街上,宝马、奥迪、凯迪拉克、英菲尼迪、保时捷等豪车满眼皆是,驾驶者多为年轻人。当地一金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邹平众多年轻人看来,这是一发财的“门路”,而且投资少、收效快。2011年,原本很多经常出现在农村村头、城市街头的年轻人不见了,放弃自己稳定的工作,专门从事民间借贷,以此过上豪车出入、大手花钱的生活。在那个时候,民间借贷确实给他们带来了实惠,“一夜暴富”。但随着邹平民间借贷的崩盘,无一幸免地在这场游戏中输了个精光。接下来,曾经穿梭在村里的昂贵跑车不见了,激情高涨的放贷者消失了,巨额欠债者比比皆是,不得不选择跑路。部分年轻人不得已,再次进入附近的西王集团、三星集团等企业,重新成为上班族。

原因:

与前三个案例一样,邹平的案件也是源于当地正规金融满足不了民间日益膨胀的资金需求。自2012年6月以来,许多股份制银行停止了向邹平县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以避免更大经济风险。不仅如此,随之带来的是,许多地方出现大片耕地荒芜现象,原本用砖瓦围起来的耕地,也已被推倒。仅在霍坡村周边及沿庆淄路向北5公里左右,空闲的土地多达2000余亩。

表面上看来,这主要是政策原因,资金需求与供给矛盾,而根则在市场利率非市场化。目前银行的贷款、存款利率均由国家规定,而民间借贷的利率却非常灵活,对于邹平经历的风波而言,民间借贷是当地市场需求的体现。而利率的市场化则能促进民间资本流动到最需要的地方。

案例四:神木民间借贷风波

背景:

陕西的神木县是我国第一产煤大县,也是陕西省的第一经济强县,以全民免费医疗的“神木模式”和15年免费教育而名噪一时。神木县位于陕西北部,已探明的煤炭储量高达2300亿吨,占全国探明储量的30%以上,是中国产煤第一大县。2002年后,煤炭行业进入黄金十年,煤炭价格上涨了十倍左右。神木也从国家级贫困县跃居到中国百强县第26名,跻身于陕西省第一经济强县,可以说整个神木县一夜暴富。

在煤炭行情好的时候,神木这个人口40万的陕北县城,数十万元、上百万元的豪车随处可见,如奔驰、路虎等,甚至还有不少劳斯莱斯、兰博基尼、玛莎拉蒂等顶级豪车。民间资金的充裕也催生了庞大的民间借贷产业,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遍地开花。根据神木县政府公布的信息,2012年,神木县有小额贷款公司22家,数量为陕西各县之冠。

案例:

2007年以来,神木县典当行、担保公司的数量猛增,在县城麟州街、精煤路、人民路,随处可见典当行挂出的招牌。存款人、地下钱庄和借款人三方组成的民间融资机器在神木高速运行。当地人介绍,在宾馆租个房间,找两三个人就可以出去找钱了,随手拿一张白纸,写个字条就是票据。而存款人一般是地下钱庄经营者的亲戚、朋友,还包括少数像龚爱爱这样的银行从业者,直接把银行贷款注入地下钱庄。当时,“地下钱庄”从存款人手中以月利率2%到3%吸收现金,再以月利率3%到4%放给借款人,极个别时期,典当行中的大户和老板提供五天以内的大额资金紧急周转,开价高达5角,年利率为600%,约为银行利率的100倍。

面对民间借贷的疯长,神木县一位退休政府官员回忆,2010年县政府全体会议上,雷正西说:“金融安全直接影响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相关监管机构要汲取鹤岗等地非法集资崩盘的教训,有效规范民间借贷,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但在公开场合,雷正西几次对小额贷款的表态及站台,被看作是政府对民间融资的支持。当地人介绍,高峰时期,神木的地下钱庄保守来算也有上千家。“风险谁都知道,但雷正西说过要支持民间资本,当时就仗着政府肯定得保着。”

神木当地有七八成以上的居民都把钱放给了高利贷公司。当地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融资利率一般为月利3分,也就是年利率36%,是银行贷款利率的6倍,还有一些高利贷大户,最高时可给出五毛的利率,这折合成年利率就高达600%, 是银行贷款利率的100倍。这些资金最终又大量流入到少数几个高利贷大户手中,如“黄金大王”张孝昌、“集资大王”刘旭明等人。这些富豪然后直接拥有或投资煤矿,这样一来民间借贷的资金又炒高了煤矿的价格。

这个去年GDP突破千亿元关口的大县,如今深陷民间借贷危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煤炭相关行业价格大幅下滑,重度依赖煤炭和涉煤产业的神木县经济增速明显减缓,当地曾经火爆一时的民间借贷跌入低谷。讨债现象在该县随处可见,部分借贷人有钱不还甚至跑路赖账。同时,由于信用体系受创,部分民间融资链条断裂,给许多民企以及正在上马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

原因:

1. 除了民间借贷法律规范空白之外,与民众参与民间借贷的盲目性、自发性存在内在联系。一是民间借贷疯狂发展,参与者众多,据统计,神木民间借贷总额在200亿元以上,先后冒出1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投资公司、典当行和上千家民间“地下钱庄”,县城50%以上家庭、70%以上的农村人口、甚至企业职工和流动人口都参与其中。二是神木民间借贷被形象地喻为“信天游”,极不规范,风险隐患大。借贷手续简单到“打个白条、摁个手印”即可;甚至没有白条,依靠记忆“做账”;且利率较高,有月利率高达3分、4分乃至5分。可见,同邹平高利贷风波一样,神木民间借贷风波告诉我们:应通过各种媒介加大社会金融宣传,普及社会金融知识,增强民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消除民间借贷冲动;加快民间借贷活动引导和民间金融立法进程,尽快实现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确保民间借贷始终在健康轨道上运行。

2. 监管方式方面:除了民间借贷隐蔽性、地下性之外,金融监管缺位、监管力量软弱也是重要因素。神木民间借贷能够“野蛮生长”,是由金融监管体制缺陷造成的:一方面,民间借贷准入门槛没把住,有政府批的,有银监当局批的,也有自发成立的,造成监管标准混乱、监管精力分散,无法形成监管合力;甚至对民间自由借贷处于监管盲区,无法掌握真实情况。另一方面,县级金融活动处于监管末端,不少县区缺乏监管机构,监管实质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即使像神木县政府设有县级金融行业管理办公室,但人员多为临时抽调,受各种因素制约,难以真正履行监管之责。可见,神木借贷风波再次警示我们:严把民间借贷准入关口,消除多头审批和监管方式,整合监管机构职能;充实、加强县级监管力量,银监当局应将机构设立延伸到县,增强县级监管实力;政府部门应设立专门金融监管部门,将临时机构改为常设机构,增强对民间借贷监管的协同性和有效性。

3. 金融动力方面:除了民营企业自身管理存在不足造成贷款难之外,银行对中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歧视及信贷投放不足难辞其咎。与温州民间借贷不同,神木民间借贷资金80%以上流入了民营实体经济,神木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240户,规模以下中小企业几千户,这些占据神木GDP产出半壁江山的民营企业,几乎无法从国有银行获得贷款,70%以上贷款靠从当地农村商业银行获取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解决,因而民间借贷是神木民营企业融资主渠道。如果神木民营企业能从银行正常拿到贷款,民间借贷空间自然缩小,借贷风波很可能得以避免。可见,神木民间借贷风波从侧面暴露了银行信贷服务不足:各国有银行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转变信贷观念,认真履行扶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职责;大胆创新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模式,减少信贷中间环节,降低贷款成本,提高信贷可得性;同时在民营企业遭遇资金困扰时,不能盲目抽贷、压贷,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宽松信贷环境,遏制民间借贷社会渴求。

案例五:台州强势银行收缩,钱庄反扑

背景:

台州,是一个和温州一样传奇的地方。它是全浙江最后一个建制市,建市之前经济全省倒数。在台州银行内部管理层人士看来,这其实是台州市政府对民间投资持异常开放新态度的原因,否则台州就不会有三家中小企业银行。

实际上,今日台州三家民营银行前身就是半合法性质的地下钱庄——银泰城市信用合作社。上世纪90年代到金融危机之前,台州的民间融资同样火热,但最后发展壮大的,并非是地下钱庄,而是民营银行。这与温州截然相反。迄今,台州都面临着一个认同感的问题。但这反过来让当时以银泰为代表的城市信用社着力于建立一整套的信息对称机制和信贷程序。这与温州更为盛行的圈子担保、字条担保相差甚远。

历经20余年发展,三剑客横扫台州,台州也建立起了稳定高效,层次分明的金融体系:台州银行、泰隆银行和民泰银行位于中间层,明确定位为中小企服务,更多的是为小微企业服务,至今盘踞台州银行信贷的半壁江山。上层为蜂拥而至的外来银行。三家中间层银行服务不了这些上层客户。

直到2009年后,台州才突然冒出来很多担保公司之类。现在的确银行信贷额度很有限。银行贷款看贷存基数,对那些资产质量差、收益不稳定的企业,我们是很难授信放贷的。台州银行总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中小企业主找地下钱庄办理的一般都是“短期拆借业务”(高利贷),以应对燃眉之急。借条上写着借100万元,但借款人通常实际拿到手的可能只有75万元,甚至70万元左右,差额部分作为利息,已经先行扣除了。“这是高利贷行业的规矩。”

台州民间金融的特点:

1. 地下钱庄对民营银行的反扑:温州的民间融资独步天下,台州是另一朵奇葩,它的三家民营银行在中国金融铁幕下硬生生撕开一条口子。他们在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贷款领域的成功耕耘,使得台州的民间融资一度沉寂,台州的金融生态保持了良性的循环。但是,2009年以来,地下钱庄开始反扑。“地下钱庄成为企业熬过资金短缺期的强心针,亦可变成企业饮鸩止渴的金融剧毒。”台州一家典当行的老板说。

2. 地下钱庄的商业模式:与温州的复合型钱庄相比,温州地下钱庄的商业模式要相对简单,货币兑换、抱团资金等业务鲜少触及。在企业银行和小额信贷公司的挤压下,除了房贷和担保以外,其与房地产之间异常紧密的关系尤为值得关注。“银行与担保公司同坐一条船,银行走正常的程序很难放款,都是借助担保公司和信托公司,投资房地产和楼花融资,进行套利。”典当行老板陈先生表示。楼花炒作是台州闻名全国的现象。“表面上看起来,这是一种投机,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开发商融资行为,比如说你买我多少楼花,我还要答应给你一分或者两分的利息,这样就与你在银行贷款的利息之间有一个套利差。”一家资本公司投资总监卢先生称。

3. 台州地下钱庄与房地产:台州中小企业非常多,而且因为地区关系分散,所以老板们有点钱只要跟政府关系好,都去搞地产,整个台州就一百多家开发商,一个县城就有十多家,之所以如此热衷,是因为台州商人的主要融资渠道还是银行,但是银行贷款通常都需要抵押或者担保。台州人互相担保的信用不大,而地产是最好的抵押品种,从拿到地到卖出去可以反复抵押多次,融资很方便。原本只能融资3亿元,可有了房地产这个平台,就能有6亿元的融资额度。在这一链条中,地下钱庄几乎在每一次的交易环节中都能扮演中间角色,其涉及的利益相当复杂。

案例六:丽水银行边缘化,全民地产狂潮中脆弱金融链条

背景:

丽水位于浙闽交界处的丽水市,总面积1.7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52万,是浙江省面积最大而人口最稀少的地区。这里同样有数额庞大的侨汇,同样有由此而生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但是,这里没有发达的制造业,也没有发达的地下钱庄。这里的民间融资却一度异常昌盛,直到席卷整个城市。以地产商和政府官员为中心的民间融资体系,肆意到令丽水的金融业举步维艰,也令任何外来银行望而生畏。直到地产狂潮幻灭。

案例:

这是一个房价与经济发展极不匹配的城市。在浙江欠发达地区丽水市,房子1.8万/平起价。 “丽水楼市就像一个赌场,政府是幕后操盘,各房产公司轮流做庄,集资户们只有听天由命。”当地一位知情人士评价说,过去几年,政府在房地产方面的收益丰厚,占到丽水财政收入的近50%。与同样房价高烧不下的温州、台州不同的是,丽水没有发达的民营经济,也没有发达的地下钱庄,实际上,这里原本的金融需求是相当少的。整个丽水市金融机构很长时间只有四大行,网点屈指可数。

这里的侨汇也相当多,最终却在政府引导下演变成了一场浩大的“庞氏骗局”。当地人士透露,丽水民间融资起于上世纪90年代的水电开发。当时电力紧缺,恰好丽水境内汇聚瓯江、钱塘江、飞云江、椒江、闽江、交溪等六大水系,发展小水电可谓得天独厚。于是,大量民间资本汇聚小水电,巅峰之时,丽水一些区一半人口拥有水电站股份。顺理成章的,水电投资成为丽水支柱产业,一如日后的房地产业。

2000年,丽水撤地建市。房地产投资热潮自此逐渐取代了小水电。但是独特的民间集资的模式却毫无二致,总之是“全民皆兵”,而且愈演愈烈,以至于难以挽回。一开始,房产商们的融资方式和浙江其他地方的民间融资一样,只是亲朋好友及老板间的资金拆借。很快,就演变成了群众运动。很多消息灵通的市民开始抱团出击,亲朋好友间“集少成多”,然后以一个人的名义存入地产商的户头参与集资。后来地产商下面又发展了集资大户,集资大户下面还有分支,最底层的工人也群起而入。由此形成了类似于传销的集资倒金字塔。新增的房产公司也多如牛毛。

“那几年房地产市场很好,房价不停地涨,集资大户们都很守信用,利息都是按时支付”,一位参与过的小企业老板说,“利息每月1分-5分不等,2分的利息,以每年投入10万元来算,每月净赚2000元,相当于普通工人的月收入。”楼价也从2000年的一千多元,一路暴涨到一万之上。 “青田的华侨归国,都是欧元兑人民币,再高的价格对他们来说,也都不是问题。青田的房价被炒到2万/平,后来又来炒丽水的,这种现象在2008年上半年达到了顶峰。”丽水一位资深媒体人士表示。丽水人没有钱,只有房。

直到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下,丽水的房地产泡沫才露出狰狞面目。当时,本地开发商万松、银泰的倒闭成为重大社会事件。在这一事件中暴露出来的是,整个丽水民间资金体系是一个庞大的“庞氏骗局”。政府官员和开发商在第一层,他们的周围关系层是第二层,然后是有点知识的人,最后是底层平民。

那些嗅觉灵敏的房产公司,闻风顿时撤出资金。逃得快的,还能偿还银行的利息,逃得慢的,不仅要偿还银行的罚息,还要支付被集资者的高额利息。倒闭的也不在少数,老板携款潜逃,有的现在还生存着,但是既不还本也不付息,政府也渐渐的默许了。这个金字塔顶端的开发商,他们甚至可以控制集资者的账户,但是因为拍地成本的不断攀升,他们的集资成本也越来越高,当时最高的利率达到了月息五分,资金链非常脆弱。

原因:

房地产民间融资造成的后患,使得丽水的金融业一直难以发展。2008年之前,由于房产公司的存在,大家都去集资。在丽水的银行,都是形同虚设。丽水本地财富的群众运动,和对银行的漠视,使得正规金融行业的发展极受压缩。虽然,丽水民间集资如火如荼,但是实际上丽水的民间金融机构屈指可数。另外,就是民间的担保体系的发育也不好,所以信用担保贷款的比例也很小。所以这里,有一个断层。

“根深蒂固的原因,就是当地有外汇没资源,地方政府就引导去搞投资而不搞实业,丽水的经济发展一直就是和地方官场利益紧密挂钩。”一位丽水籍金融人士说。

案例七:吴英案

2006年下半年,年仅26岁的吴英以一亿注册资金先后创办了“本色集团”的八家公司并自任董事长,行业涉及酒店、商贸、建材、婚庆、广告、物流、网络等。外界一度传闻其资产高达三十八亿元,并由此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然而风传拥有38亿元身价的她,资金原来都是借来的。

2007年2月7日吴英在首都机场被东阳警方抓获,并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2月11日东阳市政府发出一纸通告,表示吴英及其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犯罪嫌疑,并已由东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短短数月“吴英神话”从辉煌走向破灭。

2009年4月16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英不服判决上诉,2011年4月二审开庭时,吴英主动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继续否认集资诈骗罪。吴英二审代理律师称,吴英检举7名官员。2012年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缓。

分析:

此案恰发生在社会各界关注民营企业发展、民间资金流向、民间融资功罪、民间借贷纠纷的大背景下,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反响巨大,有人称之为民间融资的“血祭”。在浙江,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泾渭从来不分明。如果将之定性为集资诈骗,并且适用最高刑,的确有很大的争议空间:如果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最高刑不过10年,而一旦定性为“集资诈骗”,则是死刑。

而舆论也持有两种观点,一部分人认为出于诈骗、聚敛钱财或者投机的目的融资,就是非法行为,应予以打击,而且借款人很少人是去搞实业,大部分人都是用来投机,炒股票、炒房子等等,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浙江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晓光表示一定要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防止与吴英案类似的情况继续发生。而大部分舆论则是反对吴英死刑,而是引导民间金融阳光化。财经评论员、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表示,吴英案警醒我们反思主流金融体系本身:为何几十年来无数中小企业都在通过民间融资寻求更进一步发展。为何在国家利率5.2%的情形下仍有许多民企不顾风险地去借贷民间资金。他认为高利贷之类的地下金融确实在几十年间支撑着民间金融的发展。不仅没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一直在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对民间经济长期起着正面作用。他还表示“我们该考虑的是怎样去引导这部分民间资本,如何使他们阳光化、合法化。究竟该由谁去给这些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为什么他们能有那么高的回报率?反过来我们的制度做了什么?” 2008年以来,包括吴英在内,浙江已经宣判了五例“集资诈骗”的死刑。茅于轼对此也直言,“应该取消非法集资这个说法。民间融资要合法化,国家应大力支持。”

原因:

1. “吴英案”巨额资本的积聚,浙江地下钱庄成为最有力的推动因素。在义乌市区,随处可见各种“典当行”、“寄售行”、“担保公司”,知情人说,这些寄售行,“表面上是受物主委托寄卖东西的地方.类似我们平时所说的旧货市场”,但实际上它的“最大功能是非法融资和放高利贷,寄售行老板为了赚取差价,经常以私人名义向一些急需用钱的人放高利贷”。经东阳官方证实,吴英集资款主要来自于义乌的一些大老板,也就是当地的地下金融。

2. 当吴英案债权人名单浮出水面时,人们的视线被引向了官员权力寻租。吴英案共有债权人137人,50万元金额以上的义乌债权人有103人。很多都是官员,部分官员涉案的金额在干万元以上,而这却与官员的实际收入明显不符,是权力寻租的典型。而当案件爆发,某些身拥巨资的官员急于将钱洗白甚至不惜扰乱当地金融与行业秩序 。

案例八:黑龙江南山公司非法集资案——政府参与的庞氏骗局

案例: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南山非法集资案,是民间金融与政府权力结合、将民间金融乱像推向极端的典型案例。发端于2006年以前的南山公司非法集资案,受害者1万多人,集资额8.5亿,范围横跨东北三首。

南山集资案以高利率集资——投资旅游区和水电站,以万元为单位,月利3%,月奖金也是3%,每月兑现,实际月利6%;投资秸秆项目,月利高达9%,每三个月兑现。照此推算,年利分别达到了72%和108%。除了贩毒等违法生意,或者精准的贵金属期货投资者,没有任何一项刚从事前期投资的实体项目可以得到如此回报。

原因:

兰西县政府不仅不加监管,反而推波助澜、成为集资案的主角之一。南山公司的非法集资使用国家扶贫项目,享受补贴优惠,由县政府官员出面宣传推广,县政府把呼兰河水电站这个合营项目列为了县一号工程、支柱产业,还为之专门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为总指挥的工程建设指挥部,以及原副县长刘国辉挂帅、水务局和旅游局等部门一把手组成的项目推进组,以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工程施工。令人诧异的是,集资案主角白俊才于2006年12月16日首次被刑拘,当地县政府动用红头文件使其出狱,在2007年年末白俊才再次有惊无险度过难关,直到第三次2009年7月才被刑拘。此时非法集资案危害范围与集资额成倍扩大。

国内无良评奖组织以出资多少为标准,将一顶顶高帽戴在了白俊才等人的头上。南山集资案主角白俊才曾任兰西县人大代表,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中国骄傲、第6届中国时代十大改革企业家,中国十大创业明星,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成长性中小企业,2008和谐中国十大年度人物等等,其光荣程度可与万里大造林骗局的制造者陈相贵相媲美。代表、委员成为对暴富者的最好奖励,不管财富从哪里来,也不管未来会走到何方。

南山集资案有地方政府信用为集资者背书,政府官员们将集资项目当成拉动地方GDP的救命稻草,对集资建项目者眼开眼闭,甚至推波助澜;执法机关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软弱不堪,坐视集资案从小到大;庞氏骗局在初期以名人为虎皮,以评奖与代表、委员的身份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最后,非法集资案作为庞氏骗局在初期支付的高利率,使普通投资者因一念之差身陷其中。要发展民间金融,首先允许民间金融从地下走到地上,受到保护的同时接受严厉监管,政府远离市场远离实体经济。

评论:

南山非法集资案还在处理的过程当中。到目前为止,当地政府无一人受到追究,更无一人承担刑责,而南山集资案之所以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让数千投资者家破人亡,当地政府与白俊才一样难辞其咎。可见,民间金融最乱的生态不是民间投融资,而是地方政府保护下的庞氏骗局难破;最可怕的不是民间资金以较高的利率进入实体,而是典型的资金传销在种种黑幕下被视作拉动当地经济的良药。

相比南山非法集资案中地方官员们所受到的优待,正如前面所讲,吴英等人可谓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严刑峻法。其实除了吴英,还有好多民间金融收到了法律的严惩,2008年3月21日,浙江丽水“小姑娘”杜益敏因非法集资7亿元被丽水中院一审判处死刑;12月11日,集资近10亿元,涉及集资群众49786人次的安徽亳州“万物春”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万物春”的掌舵人唐亚南被判处死刑……

政府对非法集资的惩处不可谓不严厉,却未能禁止庞氏骗局,原因在于政府未能区分正常的民间金融与庞氏骗局,使非法集资拥有市场的正当性与众多的同情者;法律对于地方政府背书的非法集资处罚过于温柔,对于民间金融失之严厉,轻重失衡;对于庞氏骗局未能一查到底,甚至允许在公开媒体上以政府部门与名人为掩护登堂入室。

案例九:万里大造林骗局

背景:

一九六四年出生于黑龙江省肇源县农村的陈相贵,十八岁参军加入森林警察部队。复员后在一家洗衣粉厂做推销员。两年后以委讬生产的方式打造出“八分钟”洗衣粉品牌。二零零三年六月国务院文件出台,鼓励人们自行投资发展林业。陈相贵由此创办的“内蒙古万里大造林”集团公司自成立以来,提出了“五年造林百万公顷,染绿国土千分之一”的豪言壮语,并在全国十二个省市区成立了一百多家分公司,销售人员达九千人以上。

据万里公司宣传资料介绍,为“建设绿色万里长城,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公司已在内蒙古通辽县购买了百万公顷的草原荒地,并动用大量人力物力植树造林。公司诚邀社会各界加入到他们“染绿国土千分之一”的伟大行动中。宣传还称,投资者只要投入三万人民币,万里公司就会代替他们在草原荒地上种植十亩快速生长的优良杨树品种。等待八年后,投资者就可从杨树销售收入中获得十八万元的收益。 当时,类似万里公司这样把造林工程称为“绿色银行”而竭力劝导人们购买林地的,仅北京就出现了二十多家造林公司,每个公司都声称要建立几十万亩、甚上千万亩林业基地。一时间,塞北荒原仿佛成了绿树的天堂。然而内蒙古林业局专家却指出,当地降水量只有三百毫米,根本不适宜种树。

据悉,这些造林公司以每亩三至十元,有的甚至零点五元的低价,承包租赁下草原荒地,却以每亩近三千元的价格卖给投资者,至于八年后实际投资回报率多少,那是以后的事了,投资款先到手了,于是所谓造林工程吸引了众多投机者。

据万里公司推销员披露:只要填一张表,不用签任何劳工合同,也没有工资,挂个名片牌子就成公司业务员了。业务员上面有业务经理和销售处长。只要拉来一个投资者,就可得到其投资额3%的提成,同时业务经理和销售处长也各自提成1%。为了有提成收入,很多业务员专门找自己熟悉的亲戚朋友来购买林地,于是一张类似传销网的金字塔形销售结构建立了。很快就有人发现了里面的蹊跷。二零零四年十月中旬,《东亚经贸新闻》、《巷报》、《辽沈晚报》等大陆媒体先后用大量版面质问万里公司的虚假宣传和类似“老鼠会”式的传销筹资模式。

调查还发现,万里公司的前身:“香港八分钟国际洗涤集团”竟是个空壳公司。人们最关心的是八年后树木到底能长多大,由此决定产出多少木材。万里公司称种植“哲林四号杨”,八年下来杨树胸径至少长到二十四厘米。而林业专家指出,在通辽一带的沙丘地上造林,最困难的就是浇水,八年杨树胸径很难达到十厘米。

陈相贵一直称投资造林“是零风险,我们给树木投了保”。但知情人称这是掩人耳目的做法,八年后树木没收益,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因为保的只是虫灾、火灾和其他天灾。被质疑非法集资圈钱后,陈相贵曾公开表示,他们已为数十万亩售出的林地办完了林权证,而通辽市林业局则指出,按程序,办理林权证最少得三年,还要求有40%以上的存活率。为了让树存活,据通辽市水务局证实,万里公司曾违规大量抽取地下水来浇灌树木。当地牧民们也表示,草牧场被村里低价转承包后,他们维持生计都成了困难,而按国家规定,变更草原使用性质是违法的。

还有内部人士透露说,万里公司在动员投资者花钱时播放的录像很多是假的。录像中称万里公司拥有一支上万人的植树造林队伍、拥有千余台套造林车辆设备、五架飞机、一座万里庄园。“那五架飞机只是租来拍录像的,万里庄园也是以每年六十万元的价格租下的。”

有记者在万里公司的林地实地考察发现,尽管二零零四年他们植下速生杨一千亩,但存活棵数“屈指可数”。其他造林公司也类似全军覆没。比如北京时空公司在杭锦旗栽下了约两万亩的速生杨,结果存活的不过两千亩。上海新高潮集团育苗两百万株也以失败告终。当地林业局的人说,很多造林公司轰轰烈烈地来,悄悄地走了。这让人想起当年的大跃进,敢叫荒山变良田,结果呢?饿死几千万人。

面对媒体的质问,2004年10月19日,万里公司以“报导失实”起诉了《东亚经贸新闻》和《巷报》,并要求分别索赔八百万人民币。此前,万里公司职工还殴打了前来要求退款的投资者和前来采访的记者。 然而一个月后,万里公司撤销了起诉,并称“媒体的披露和质疑是建设性的,对本公司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随后陈相贵成立了一个客户监查委员会,但据内部人介绍,“客监会形同虚设,他只是利用这些人稳定更多投资者”。面对前来退地的客户,万里公司一概不退,有实在抵挡不了的,就扣掉巨额手续费,结果很多投资者不得不打消了退款念头。

陈相贵们凭什么把这么多人哄得乐呵呵地把钱掏给他们?罩在陈相贵头上的“光环”是人们上当的原因之一。陈相贵们利用了公众对社会“名人”“明星”的信赖心理。陈相贵深知企业公众形象的重要,万里大造林孕育之初,他就扯上了某明星,博得人们的好感。他还“收买”个别知名的节目主持人为其摇旗呐喊……2006年至2007年7月31日,万里大造林向全国405家媒体投入了5000万元,做有偿新闻或广告宣传。利用“名人”与“明星”得花钱,毕竟是间接效应,如果把自己包装成“名人”或“明星”呢?从未演过戏的陈相贵钻进某电视剧中扮演了一个绝对正面的角色——乡党委书记。之后,初尝“明星”甜头的陈相贵,干脆与利益伙伴们投资搞起了电视剧。剧中的正面人物成了他的一张“名片”,走到哪里人们都对他高看一眼。

当然,仅凭“明星脸”是不够的,陈相贵还要给自己罩上“荣誉”光环。司法审计发现:2004年12月12日,万里大造林电汇中国改革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人民币25万元,同年,陈相贵被评为“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2005年10月,万里大造林电汇北京礼仪之邦文化传播中心人民币15万元,同年,陈相贵被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企业家”;2006年5月17日,万里大造林电汇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营销策划专家委员会人民币10万元,同年,陈相贵获得“感动中国十大策划创新人物”奖;2006年9月28日,陈相贵按照中国农村十大致富带头人活动组委会指定的账号电汇人民币16万元,同年,陈相贵获得“中国农村十大致富带头人”称号。

结果:

2007年8月22日万里大造林案发,陈相贵涉嫌集资诈骗被公安机关刑拘。涉嫌诈骗已被捕。2008年12月31日,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董事长陈相贵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时没收陈相贵个人财产2亿元人民币。

评论:

万里大造林公司之所以运行4年无人叫停,暴露出在托管造林上存在的法律盲区。比如,对托管造林的经营行为没有规范的管理要求;托管造林的宣传如何监督、林木价格由谁依据哪些因素确定、合同应约定哪些内容、客户的利益如何保障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管理规定。

当个别公司夸大回报收益时,林地投资人就会盲目相信、盲目投资,而一旦投资完成就变得非常被动。对于这样一个在法律上尚没有明确规定的新生事物,有关部门只好“敬而远之”,而拥有强制执法权的公安机关只能在掌握了确凿的犯罪事实之后才能介入。

万里大造林案再次提醒监管层,放开民间金融、整肃民间金融秩序,已经刻不容缓。以南山集资案、万里大造林骗局为典型的集资案应该被严惩。这些案例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从发案之初无法兑换的高利率可以判定是个明显的庞氏骗局,当地政府官员深陷其中,利用社会公开身份与名人效应大造舆论。

案例十:辽宁蚂蚁案

案例:

辽宁营口东华企业集团法人代表兼董事长,该公司成立前,汪振东是辽宁省盖州市榜式堡乡农民,小学文化程度。

2002年4月起,营口东华集团董事长汪振东以“东华生态”“东华酒业”等企业的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租养、代养蚂蚁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前后有数万名投资者与营口东华集团签订10多万份合同。此外,汪振东虚构养蚂蚁高额利润,用养殖户的资金搞无效益“投资”,编造“有实力”假象,欺骗养殖户。其非法集资规模达30亿元,其中挪用养殖户资金7.98亿元用于个人挥霍、偿还个人贷款、借给个人或单位使用。

2007年2月,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于给蚂蚁养殖户造成极大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决定对主犯汪振东予以严惩,判处汪振东死刑,并且对同案15名被告人判处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一审宣判后,汪振东提起上诉。2007年2月3日下午,辽宁省营口市东华集团非法集资案终审结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其主犯汪振东以集资诈骗罪,终审被判处死刑。

原因:

东华集团之所以“声名鹊起”,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烧钱造势”。据公安部门调查,东华集团董事长汪振东仅用于包装企业形象,在报纸、电视台发布广告,大量的“软新闻”宣传,以及通过庆典、赞助活动等方式,获得机会和领导、明星合影,就花了上亿元。汪振东本人还有着“辽宁省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省特种养殖学会副会长”等多个头衔。

2004年,汪振东还搞起了一系列“大动作”:辽宁某电视台春节晚会以“东华集团”冠名,冠名赞助了沈阳某男子篮球队,参加了当年的甲B联赛。2004年下半年,在资金链出现危机时,东华集团又开始铺天盖地的宣传,以便诱惑更多的人把钱砸进来:辽宁某主流媒体为东华集团做了几个整版的形象宣传;2004年10月18日,东华集团在公司所在地盖州举行声势浩大的“集团一周年庆典”,不仅大批明星应邀表演,而且还请到两位重量级主持人,在当地引起轰动。

评论:

靠养蚂蚁进行非法集资的诈骗并不罕见。除了东华集团外,还有山东众志集团养蚂蚁案、四川金蚂蚁公司、辽宁调兵山“蚂蚁养殖”团伙、赤峰蚁神酒业公司、广州墨龙“蚂蚁谎言”、辽宁蚁力神等数家以养殖蚂蚁为名进行集资诈骗的案例。上述案例都给蚂蚁养殖户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综合这些案例,可以发现,当地政府的背后支持是民众相信的一大原因,很多当地官员都参与其中,是人们相信养蚂蚁的不是这些集团,而是政府。

总结:

综合看这十个民间金融的案例,不难发现它们之间有很多共同点:鄂尔多斯、邹平、神木、台州、丽水都出现了民间借贷全民参与的“热潮”,当地的民间融资有这样的特点:手续非常简单,大额的一般有抵押手续及担保人,几小时内就可办理;小额的有担保人签约或个人信用立据就可。在对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居民有较强的吸引力的同时,却又为未来危机的爆发留下隐患。

同时,鄂尔多斯、温州、神木、台州、丽水又都有经济发展迅速但是正规金融供给相对不足的特点,商业银行贷款停批或是审批效率的相对低下也为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使得当地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高利贷公司风行。

再者,像鄂尔多斯、温州、台州、丽水,这些地方或是有民间资金的累积或是有外汇来源,但是大量民间资本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再加上“炒作”或是政府的引导,是这些资金不是投向实体领域而是流向房地产等领域,使得经济空心化的现象明显。

民间金融狂热之后,这些地方却是惨淡收场,或是房地产泡沫破灭,一座座鬼城肆虐;或是老板自杀、跑路使得民众血本无归;有的地区出现债权人集体报案维权的情形,有的却任民间自生自灭,却不断出现由于高利贷纠纷导致的命案。

对于因民间借贷引发的大案,像邹平长河养殖有限公司、南山公司、万里大造林、辽宁蚂蚁案都涉嫌虚假、夸大宣传,这样的民间融资企业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吴英案则有其特殊性,民众似乎对于她多了一丝“宽容”,这其实反映了社会对民间金融阳光化、合法化的急切期待,同时大家也在反思,对于民间资金的增长,体制内、监管下的正规金融又该如何定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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