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第一章 证券与证券市场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2017年03月08日 11:04  点击:[]

一、什么是金融投资  
  在社会生活中,投资一词是人们经常遇到和使用到的,如固定资产投资,证券投资,教育投资,健康投资,乃至感情投资等等。这些概念有的属于经济学意义上的投资,有的则只是在用语上借用了“投资”概念。从经济学的广泛意义上讲,投资是为获得一定的预期社会经济效益而进行的资金或资本物的投入及其活动过程,换句话说,投资是包括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在内的各类经济主体为获得未来收益或效益为目的,预先垫付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以经营某项事业的行为活动。
如果更具体地,则可以将投资划分为两个层面的涵义。
  1.实物投资或实物资产投资。所谓实物资产,又称实质资产或有形资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资产,如汽车、房屋、机器设备、各种原料、材料等,是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生产流通性固定资产与非生产流通性(消费性)固定资产的统一。实物投资就是指投资者将资金用于实物生产即用于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并以此获得未来收益的行为。
  2.金融投资或金融资产投资。所谓金融资产,又称无形资产,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如银行储蓄存款、银行贷款、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投资就是指投资者将资金用于金融资产即用于存款、贷款,或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各种有价证券,以期获得未来价值增值收益的行为。
  所谓金融投资,正是就“投资”的后一层含义而言的,是狭义的投资概念。
  金融投资是一个商品经济的概念,它是在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随着投资概念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在实物投资的基础上形成的,并逐步成为比实物投资更受人们关注和重视的投资行为。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资本所有者与资本运用者是结合在一起的,经济主体一般都直接拥有生产资料和资本,亲自从事生产消费,投资大多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也就是直接投入资本,建造厂房,购置设备,购入原材料,从事生产、流通活动,因此,早期的投资概念主要是指实物投资。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占有资本和运用资本的分离,日益成为资本运用的一种重要形式。这是因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单个资本家的资本实力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投资规模对庞大资本的需求,迫切需要超出自身资本范围从社会筹集投资资金,于是,银行信用制度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股份制经济也应运而生,银行信贷、发行股票、债券日益成为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因此,金融投资也成为现代投资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由于现代金融市场的日益发展和不断完善,金融投资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因此,现代投资概念更主要地是指金融投资。在西方学术界的投资学著作中,投资实际上指的就是金融投资,特别是证券投资。
二、金融投资与实物投资的关系  
  要深入理解金融投资的概念,必须了解金融投资与实物投资的联系与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第一,投资主体不同。实物投资主体是直接投资者,也是资金需求者,他们通过运用资金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投资办厂、购置设备或从事商业经营活动。金融投资主体是间接投资者,也是资金供应者,他们通过向信用机构存款,进而由信用机构发放贷款,或通过参与基金投资和购买有价证券等向金融市场提供资金。
  第二,投资客体或者说对象不同。实物投资的对象是各种实物资产,即资金运用于购置机器设备、厂房、原材料等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金融投资的对象则是各种金融资产,如存款或购买有价证券等。
  第三,投资目的不同。实物投资主体进行实物资产投资,目的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生产经营利润,着眼于资产存量的增加和社会财富的增长,直接形成社会物质生产力,从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看,实物投资是一种直接投资,可称为“实业性投资”;金融投资主体进行金融资产投资,目的在于金融资产的增值收益,如存款目的在于获取存款利息,贷款目的在于取得贷款利息,购买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在于获取股息、债息收入等,它们并不直接增加社会资产存量和物质财富,从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看,金融投资是一种间接投资,可称为“资本性投资”。
  二者的联系主要是:
  第一,投资媒介物或者说投资手段相同。实物投资与金融投资都是对货币资金的运用,即以货币作为投资手段或媒介物,只是对象物及目的不同。因此,金融投资总量和实物投资总量同属于全社会货币流通总量的范围,二者均为社会货币流通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金融投资为实物投资提供了资金来源,实物投资是金融投资的归宿。一方面,尽管金融投资并不直接增加社会资产存量,但通过金融投资活动,为实物投资筹集到了生产经营资金,从而间接地参与了社会资产存量的积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假如没有金融投资的存在和发展,实物投资的资金来源将大大受到限制,许多耗资巨大的建设项目都难以迅速兴办甚至根本无法兴办,为此,金融投资成为促进资本积累、集中和扩大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金融投资是把社会闲置的货币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而最终归宿也是进行实物投资,只不过它是通过一个间接的过程实现的。
  此外,金融投资的收益也来源于实物投资在再生产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
三、金融投资的分类  
  金融投资就其方式、方法、时间、收入等而言,可以分为若干类型。
  (一)按融资方式划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1.直接融资:是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直接见面,根据协议的条件直接融通资金。直接融资是以债券、股票为主要工具的一种金融运行机制,其特点是经济单位直接从社会上吸收、筹措资金。
  2.间接融资:是资金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不直接见面,而是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体进行的间接资金融通。如银行存款,就是资金供给者把资金存入银行,由银行把资金集中起来贷放给资金需求者,银行充当资金供求的中介,这是现代信用制度下典型的间接融资方式。
  (二)按投资时间长短划分: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1.长期投资:是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投资活动。如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等,其偿还期较长;又如股票投资,是一种永久性、无期限的投资,没有偿还期。
  2.短期投资:是投资期在一年以下的投资活动,其偿还期较短。如活期存款,其资金可以随时抽回;又如短期国库券,时间一般为3、6、9个月。
投资时间的长短与金融资产的性质、收益、风险、流动性等都有着紧密的关系。
  (三)按收入性质划分: 固定收入投资和非固定收入投资
  金融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收入,但证券种类很多,因其性质、期限等因素各不相同,因而其收入的高低和支付方式也有所不同,归结起来有两类。
  1.固定收入投资:是投资者购买的某种金融资产应得收入,事前即规定一个确定的收益率,定期支付或到期支付,并在金融投资的整个期限内固定不变,如银行存款、债券、优先股投资等。这种投资一般风险性较小。
  2.非固定收入投资:是投资者购买的某种金融资产应得收入,事前并不确定固定的收益率,也不一定会按期支付,而是因时而异,如普通股投资。这种投资一般风险较大,但获利机会也较大,收益也较高。
三、我国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我国的证券市场有着很久的发展历史,但是我国证券市场有着独特的特点,即旧中国的证券市场与新中国的证券市场之间没有直接的继承和延续关系,其市场发展情况也有着很大差异。因此,研究我国的证券市场必须对旧中国和新中国的情况分别予以论述。
  (一)旧中国的证券市场
  旧中国的证券市场有着悠久的历史,其间几经波折,几起几落,大致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唐代——清代)
  我国在没有证券市场和现代银行业以前,有钱庄和票号,这是封建时代证券和证券市场的萌芽形式。
  据史料记载,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唐代,就出现了兼营银、银业的邸店、质库等;到了宋代,已有了专营银、钱、钞行交易的钱馆、钱铺。明代中叶以后,由于政治上相对安定,商品生产有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江浙一带,出现市镇勃兴、商业繁荣、金融业兴盛的景象,产生了证券市场的早期形态——钱业市场,其操作制度严格,业务内容繁多。从清代开始,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大量银元从国外涌进,各地开始使用银元、银两、制钱和铜元等多种货币,于是以银元、银两兑换制钱、铜元成为当时钱庄的主要业务之一。后来,由于各种外国纸币的侵入,市场流通货币进一步增加,货币兑换和买卖业务更加繁忙。这种原始的证券活动开始没有固定的场所,后来随着交易额的扩大,交易场所逐渐固定,逐渐形成有形的交易市场。到清代中叶,这种钱业市场在江浙两省各地普遍发展起来。其中上海、杭州、宁波和苏州等地发展很快,逐渐成为全国早期钱业市场的中心。这些市场同当地民族工商业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生命力很强,它们不仅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最初形态,而且是旧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形成阶段(清末——1920年)
  旧中国证券市场的形成,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是以股份企业的成立和政府发行公债为基础的。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迅速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列强与中国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取得了许多特权。在这些特权的保护下,外国列强不仅向中国输出商品,而且逐渐增加了对中国的殖民地投资,外商在中国开辟商埠,建立了大量的企业,这些企业大多采用股份公司的形式,并把外国股份集资的方法带入中国,大量发行股票。同时,来华投资的外国人,为了筹集现代大工业所需的巨额资本,迫切要求华商的“合作”,于是,在外商企业中的华商附股活动成为一个显著的现象,从轮船、保险、银行以及纺纱、煤气、电灯各个行业都离不开中国人的附股。据统计,19世纪华商附股的外国企业资本累计在4000万银两以上。19世纪70年代以后,清政府洋务派兴办了一些官办、官商合办的民用工业,如1872年李鸿章、盛宣怀筹办轮船招商总局,后来的中兴煤矿公司、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大生纱厂等,都采用了募股集资的方法。随着这些股份制企业的出现,从而在中国出现了股票这种新的投资工具。
  我国最早发行的债券始于1894年,为了应付甲午战争费用,清政府发行了“息债商款”债券,此后,政府公债大量发行。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袁世凯为巩固权势,加以连年混战、军阀割据,耗资巨大,政府又多次发行了公债。据统计,北洋政府统治的16年内,发行各种公债达5.2亿元。
  随着股票、债券发行的增加,证券交易市场也发展起来。1869年上海已有买卖外国公司股票的外国商号,当时称为“捐客总会”。1891年外商在上海成立了上海股份公所,1905年,该公所定名为“上海众业公所”,这是外商经营的,也是旧中国最早的一家证券交易所。该交易所的主要交易对象是外国企业股票、公司债券、外国在上海的行政机构发行的债券、中国政府的金币公债以及南洋一带的橡皮股票等。中国自己的证券交易始于辛亥革命前后。1895年至1913年是中国资本主义初步发展时期,民族工商业肇兴,股票发行增多,流通渐广。1913年,上海一些钱商、茶商等兼营证券买卖的大商号成立了“上海股票商业公会”。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证券交易所法》,证券交易开始走上正轨。1918年,经北洋政府批准,成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这是全国第一家由中国人创办的证券交易所。1920年,经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股票商业公会”正式改组为“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1921年,北洋政府又批准成立了“天津证券物品交易所”。这些证券交易所成立后,业务兴隆,盈利丰厚,使投资于证券交易所者蜂拥而至,仅上海市在1921年的半年多时间内,证券交易所就增加到140一150家。
  但是,由于这些交易所经营的对象除少数国内债券外,多数经营本交易所的股票,而且又是套用银钱业的临时拆借放款,以期货买卖为主,大量进行股票买空卖空。到1921年秋,由于银根紧缩,许多交易所难以维持,纷纷倒闭,从而发生了历史上有名的“信交风潮”。到了1922年,全国仅剩下十几家证券交易所,使证券交易从此转入萧条和衰落。
  3.“复苏”与短暂“繁荣”阶段(1937——1949年)
  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着国民党军队的节节败退,公债交易骤降,公债交易市场日渐萧条。而相反地,股票市场在沉寂了十几年以后,出现了“复苏”的现象。当时,由于日伪当局禁止一切公债、外股、金银、外汇和棉花、棉纱等物资的集中交易和暗中交易,于是,大量游资集中到华股上,使华股交易逐渐兴盛起来,专门经营股票交易的公司猛增,仅上海一地的股票公司、证券贸易行就由十几家猛增到1940年的70多家,天津的证券交易行最多时达到100多家,日伪当局曾查禁股票交易,但未能奏效,从而改为疏导利用。1943年9月,下令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复业,专做华股买卖,上市公司先后增至199种,自证券交易所复业后,股票投机频繁,股市动荡不安,股价剧烈波动。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对证券交易先是明令禁止,1945年8月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被停业解散,但是,黑市交易并未停止。于是,国民党政府转而筹划建立官方证券市场。1946年5月,国民党政府决定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额定为10亿元,由原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股东认购6/10的股份,其余由中国、交通、农民三银行及中央信托局、中央邮政储金汇业局认购。当年9月,该交易所正式开业,分股票、债券两个市场。1948年2月,挽津证券交易所开业,该交易所的股本为10亿元,交易一度十分兴旺,场外交易也十分活跃。
  1948年,国民党政府宣布实行币制改革,通令全国各交易所暂行停业,使短暂“繁荣”的股市走向衰亡。
  (二)新中国的证券市场
  解放初期,通货膨胀,物价上涨,黑市猖獗,投机盛行,为了稳定市场,打击黑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天津、北京等城市成立在人民政府管理下的证券交易所。但是,随着国家财政好转,币值开始稳定,交易量下降,不久,随着“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证券投机活动受到控制,证券交易所业务逐渐萧条。建国初期的证券市场,不仅时间短暂,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是旧中国的证券交易活动在建国初期被消灭前的一种过渡形式。到1952年,人民政府宣布所有的证券交易所关闭停业;1958年国家停止向外借款;1959年终止了国内政府债券的发行。此后的20多年中,我国不再存在证券市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社会闲散资金日益增多,而由于经济建设所需资金的不断扩大,资金不足问题十分突出,在这种经济背景下,各方面要求建立长期资金市场,恢复和发展证券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的证券市场也便在改革中应运而生。
  1.发行市场。我国证券发行市场的恢复与起步是从1981年国家发行国库券开始的。此后,债券发行连年不断,发行数额不断增加,债券种类由国家债券扩展到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国际债券的发行。我国的股票发行始于1984年。1984年9月,北京成立了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了股票。同年11月,由上海电声总厂发起成立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之后,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也面向社会发行了股票。全国其他一些城市也相继发行了股票。在政府的引导下,随着股份制试点企业的增加,我国股票发行规模不断扩大,股票发行涉及境内人民币普通A股、供境内外法人和自然人购买的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还有在境外发行的H股和N股等。
  2.交易市场。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始于1986年。1986年8月,沈阳信托投资公司第一次面向社会开办了证券交易业务,之后,沈阳市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工商银行沈阳证券公司也开办了这项业务。1986年9月,上海市几家专业银行的信托部门及信托投资公司开办了股票“柜台交易”,1988年4月和6月,财政部先后在全国61个大中城市进行转让市场的试点。到1990年,全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已基本形成,随场外交易市场的形成,场内交易市场也迅速发展起来,1990年11月26日,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告成立,并于1990年12月19日正式营业,成为我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1991年4月11日,我国另一家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宣告成立,并于同年7月3日正式营业。两家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由分散的场外交易进入了集中的场内交易。与此同时,全国的一些大中城市如武汉、天津、沈阳、大连等地还成立了27家证券交易中心,接纳多种债券和投资基金交易。一些交易中心还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使两家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活动得以辐射、延伸。不仅如此,199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还建立了全国证券交易所自动报价系统(STAQS),该系统中心设在北京,通过计算机网络连接国内证券交易比较活跃的大中城市,为会员提供有价证券的买卖价格信息以及报价、交易、交割和结算等方面的服务。该系统1991 年4月开始并网运行,至1994年,已有分布全国的42个城市的189 家会员公司。1993年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又一家证券交易网“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NET)宣布成立。中证交NET系统中心设在北京,以通讯卫星连接全国各地的计算机网络,为证券交易提供服务、交易、清算、交割和托管服务,提供证券市场的投资咨询及信息服务。该系统1993年4月28日正式开业,至1994年,该系统卫星通讯网络覆盖了全国100多个城市,入网证券商达几十家。直到1998年,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一度形成了以“两所两网”为主体、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层次化特征。当时的场外市场除了北京的STAQ和NET系统,其余大都是地方政府为搞活本地经济、促进股权流动而自行设立的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它们主要定位于解决当地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基金证券等的交易流通,而且规则各不相同、机构与管理混乱,一些上市公司质量低下,极易引发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尽管这些市场对于当地企业的改制和融资确实起了比较好的作用。但是,由于国家一直未制定统一的政策法规对柜台交易市场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致使柜台交易存在不少问题。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出于防范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的部署,地方交易中心和法人股市场相继受到清理,各种形式的股票场外交易被《证券法》所明令禁止,从而形成了目前高度集中的两所体制,即沪、深交易所并存发展,股票流通集中在交易所的格局。但此后股票内在的流通性要求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各部门的债券融资、投资者投资等现实需要仍推动各类场外市场随中央政府管制力度的强弱而时强时弱,或以地下、半地下市场的方式继续存在。法人股的场外协议转让市场并不因STAQ、NET的关闭而停止,该市场最活跃的形式是以拍卖的方式进行流通,拍卖行成了法人股“交易所”。但到2001年7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否认这一市场的合规性。同时兴起的是各地的技术产权市场,它们承担了场外市场的部分职能。为解决STAQ、NET关闭后的遗留问题,2001年6月1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选择了6家证券公司作为试点单位,通过它们的网点办理原NET、STAQ系统11家挂牌公司流通股份的交易。一些摘牌退市的股票也由中国证券业协会选取合格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 
复习思考题:  
  1.主要概念:证券、有价证券、证券市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证券市场参与者、梧桐树协定、信用交易风潮
  2.简述广义有价证券的构成。
  3.简述有价证券的分类方式。
  4.简述证券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的区别。
  5.简述证券市场的结构。
  6.简述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7.简述证券市场形成的基础。
  8.简述二战以来西方国家证券市场发展的新特点。
 

 

上一条:第二节 证券市场

关闭

本网站所有内容仅供学习,无任何商业目的。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86-531-88364625 传真:86-531-88571371 电子邮箱:econ@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