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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科教兴鲁”战略,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全面提升山东省高校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山东省优势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中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

一、申报条件:

1.身体健康,自然科学类人选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能连续为学校服务5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全职9个月以上,兼职3个月以上。

学校优先推荐申报全职来校工作的人选。对于兼职人选,严格把握标准条件,须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

3.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拥有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等。

4.申报人需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二、支持方式: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聘期一般为五年,聘期内提供支持保障如下:

1、从省外、海外全职选聘的,每人支持300—400万元,其中,一次性发放补助100万元,用于购房补助及安家;每年不低于10万元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每年5万元团队成员岗位津贴;根据学科特点聘期内提供100--200万元的学科建设经费。

2、学校按国家规定为全职在岗工作的特聘教授提供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造成两地分居者安排配偶工作,协助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事宜。

3、学校提供必要的实验室、办公室及实验设备基础条件。

4、提供用于周转的住房,按学校专家公寓管理办法执行。

5、选聘的兼职特聘教授,聘期内每人支持100万元,用于其个人待遇及开展学术活动。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基层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无固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学校受理申报材料(中心校区数学楼325室),按程序研究确定拟上报人选,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

四、申报材料:

申报书和附件。附件材料一般包括:

①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②学术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资质、主要学术和社会兼职证书);

③任职证明(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④成果证明(承担项目、获得专利、奖励、发表著作、论文);

⑤合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⑥合作计划书;⑦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请者请及时关注山东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rsc.sdu.edu.cn/2010new2/zp.php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知新楼B座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人事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人:刘娜娜 朱子川

联系电话:+86-531-88364894

传真电话:+86-531-88571371

电子信箱:econ@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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