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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进行登记、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28 01:17:55    编辑:    点击:[]

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规范管理,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得以更好发展,进一步促进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学校决定对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进行登记、评估,有关要求如下:

一、范围:

我校非实体的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均需参加登记,学校实体研究机构暂不参加本次机构登记。符合条件又没有特殊理由而未参加登记的研究机构学校将予以取消。

二、要求:

1、对研究机构进行登记既是学校对各研究机构过去工作进行评估的需要,同时又是各机构总结过去工作、谋划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希望各单位、各研究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各研究机构必须如实填写《研究机构登记、评估表》,文字应明确严谨。挂靠单位要对填表的真实性负责。

3、各研究机构填写《研究机构登记、评估表》前,请仔细阅读《山东大学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06[96号])。

4、《研究机构登记、评估表》中所填数据的时间为2001—2006年。

5、《研究机构登记、评估表》请在学校社科处网页(http://www.skc.sdu.edu.cn)文件下载栏下载,按要求填写各项内容后打印1份(A4型纸),由有关领导签字并有关部门盖章后,与电子版一起交送社科处。

三、时间

登记、评估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6日。材料报送地点学校办公楼419房间。电子版报送社科处信箱:skc@sdu.edu.cn 附件:

1 、研究机构登记、评估表

2 、山东大学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社科处 2007年5月24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07年度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的通 下一条:关于2007年度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省教育厅在研项目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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