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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贾康:以结构性减税为政策重点服务全局
发布时间:2012-03-19 21:03:28    编辑:    点击:[]

现阶段在国际国内经济运行复杂形势下,要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注重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其中的政策重点之一是进一步把结构性减税的文章做足,通过结构性减税一系列正面效应的充分发挥,来服务于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局。

我国近年结合宏观经济调控与社会发展,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措施,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与当前经济调控及延伸到中长期的进一步推进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客观需要相比较,结构性减税仍有加大力度、做足文章的明显必要性。

对此,贾康在提案中作出如下分析:一是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带来的重要启示之一,是我国在已形成高外贸、外向依存度的情况下,今后不论是经济相对高涨期还是相对低迷期,都必须更加注重扩大内需,而扩大内需的重要机制之一是结构性减税。二是当下欧债危机阴云密布、世界经济演变趋势的不确定性十分明显,企业界预期不好,实体经济更有信心不足、士气不振、盈利前景看淡的困惑,很有必要运用结构性减税冲抵不良预期,支撑实体经济的基本景气水平。三是我国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面临迫切的调整、优化任务,提高增长质量、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需要充分运用税收等依法、规范的经济杠杆,而结构性减税正是在运用税收杠杆时配之以提升有效供给、促进结构优化的鲜明导向,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应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与贡献。四是税制结构中的间接税比重过高、由企业承担的比重过高,而有支付能力的先富阶层承担的直接税比重低到几乎微不足道的水平,由此引发社会公众的“税收痛苦”感,十分需要以低收入端、小微企业端、实体经济端等为重点的结构性减税,配之以其他优化收入分配的举措,降低恩格尔系数较高的社会群体的税收痛苦,优化分配再分配。

贾康提出,减税的确需统筹兼顾、考虑财政承受力。我国财政收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之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恢复增长并延续至今,财政实力随综合国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而显著上升,2012年这一比重的名义指标有望升为22%左右,加上其它政府财力收入,全口径的宏观税负约达32%左右,因此我国在今后一个时期在作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的前提下重点实施结构性减税,具备现实可行性。

对于2012年及今后几年结构性减税可考虑的要点,贾康有如下建议:

第一,在进口环节适当地、有选择地降低关税。今年财政部门已布置600多项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下调,有利于降低相关企业和消费者负担,应落地做细。

第二,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已于去年秋天明确宣布,需在各地尽快形成实施细则,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

第三,上海今年1月1日先行先试的增值税扩围改革是一个重要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可消除三产、建安、交通企业的重复征税因素,鼓励专业化细分和升级换代,进而改进服务提振消费、转变方式惠及民生,应在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积极扩大覆盖面,直至最终对统一市场全覆盖。

第四,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改项目和可界定的创新活动、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项目、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等,应积极适当匹配所得税抵减、增值税和营业税降低税率、相关融资支持的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措施。

第五,对蔬菜的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的同时,清理、整顿相关的物流收费和降低其他实际负担,以利改进基本民生。

第六,在个人所得税深化改革中,应创造条件结合“综合收入”和“家计扣除”等机制,针对培育中等收入阶层这一重要方针,体现更有力的结构性减税安排。

贾康还表示,结构性减税并不代表我国税收改革任务的全部,资源税、房产税等方面的改革,很有必要得到统筹的规划设计,与各种结构性减税措施良性结合,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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