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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经济学院评选2019年度社会奖学金、单项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6日 21:01  作者:  点击:[]

    一、社会奖学金

    (一)社会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项社会奖学金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等参见附件1;社会奖学金各年级分配名额参见附件2。

    (二)社会奖学金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申报学生登陆“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8081/student.do),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系统填完后导出申请表,要求表格要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后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其中,三星奖学金申报学生需提交个人成绩单(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章,一式一份)。

    网上申请时间、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均截止到10月30日上午11点,过期不再接收。

    2、辅导员首先进行初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学院将在10月31日中午组织候选人答辩,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时间每人3分钟,不可超时,请大家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3.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或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三)说明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的有关规定,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原则上,各类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海外学习奖学金与第二校园奖学金除外)不可兼得。特殊情况下,若一名学生因设奖条件限制获得多项综合奖学金时,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学生只能领取奖金额度最高的一项奖学金。

    二、2016级单项奖

    1.参评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16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2.奖项设置

    单项奖包括研究与创新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海外学习奖、第二校园奖、学习优秀奖。

    3.评选条件、评定标准及名额

    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各单项奖的评选条件、奖励标准见附件4,评选名额见附件5。

    4.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可在“山东大学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8081/login.do)进行线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6)。其中,申请研究与创新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的学生在申请后需导出申请表,导出后可适当调整表格样式,要求表格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加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签字后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报送学工部审核。

    (三)学校评审。学工部收到单项奖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线上报名与材料提交

    (1)申请同学需要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有:

    1.《2018-2019学年山东大学单项奖申请表》(仅申请研究与创新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学生需要,由系统导出);

    2.申请海外学习奖或第二校园奖的学生需提供外出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或有效证明材料;

    (2)时间要求:

    请在10月30日上午11点之前完成线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的提交,过期不再受理。

    6.注意事项

    (1)原则上,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综合奖与单项奖(海外学习奖与第二校园奖除外)不可兼得,各项单项奖可以兼得。

    (2)申请海外学习单项奖或第二校园单项奖的学生,学习时间须在2018-2019学年内,且必须结束海外学习或第二校园学习后方可申报。

    (3)申请参评的表彰、奖励及事迹须在2018年10月1日到2019年9月30日期间取得的方可参评。

    (4)申报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的各类获奖等相关情况均需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证明材料)。若一项目存在多种证明材料可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份文件上传。若证明材料缺失,可至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后扫描上传。其中参评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若有参评论文,需上传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的扫描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上传专著封面及扉页的扫描件。

    (5)若单项奖申请表中因奖项名称过长而导致表格格式产生变化,可导出表格线下调小字号以保证格式。

    三、2017级、2018级本科学生海外学习奖、第二校园奖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山东大学海外学习奖学金评选办法》、《山东大学第二校园奖学金评选办法》,学校启动了2018-2019学年2017级、2018级学生海外学习奖、第二校园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17级、2018级本科生。

    2、奖项设置

    海外学习奖和第二校园奖

    3、评选条件、评定标准及名额

    2017级、2018级海外学习奖和第二校园奖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见附件7。

    4、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需在“山东大学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8081/login.do)进行线上申请。

    (2)学院审批及公示。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参评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审核。

    以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8《海外学习奖、第二校园奖模块使用说明》

    (三)学校评审。学工部收到单项奖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提交外出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或有效证明材料到本年级辅导员处;请在10月30日上午11点之前完成线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的提交,过期不再受理。

    6、注意事项

    (1)已申请“山东大学学生海外经历专项经费”的原则上不再参评海外学习奖。

    (2)申请海外学习单项奖或第二校园单项奖的学生,学习时间须在2018-2019学年内,且必须结束海外学习或第二校园学习后方可申报。

    (3)各项申请资料需真实、完整,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6日

    • 附件【附件1-8.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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