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作动态  |  交流项目  |  友好院校  |  来访学者  |  学术研讨  |  出国指南  |  海外体验  |  最新通知  | 
友情链接
最新通知
【山东大学】2015年秋季学期我校派往港台地区友好学校交流学习项目报名通知(一)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14:54   作者:   点击:[]

根据我校与港台地区友好高校的学生互派协议,现选派成绩优异的同学赴以下学校交换学习一学期。

学校

名额

外语要求

报名资格

对方可接收系所及申请指南

香港岭南大学

2名

托福网考79分以上或雅思6.0以上

2013、2014级本科生

香港岭南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

2名

托福网考79分以上或雅思6.5以上或大学英语6级450分以上

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大学

3名

托福网考80分以上或雅思6.5以上

香港大学

台湾成功大学

5名

台湾成功大学

台湾辅仁大学

2名

台湾辅仁大学

台湾逢甲大学

10名

台湾逢甲大学

台湾大学

2名

台湾大学

台湾东吴大学

2名

台湾东吴大学

台湾清华大学

2名

台湾清华大学

台湾政治大学

3名

台湾政治大学

具体项目选拔详情如下:

一、报名材料:

1.《海外学习经历项目申请表》

2.中文成绩单(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层大厅打印)

3.在读证明(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层大厅打印)

3.学习计划书(约400字,内容包括择校原因、交流规划等)

4.英语成绩证明(如需。可提供网络截图)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3月23日(周一)下午4:00

三、报名地点:

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11办公室盛老师

四、项目费用:

1.对方学校免收我校学生学费。

2.我校学生需正常交纳在山东大学的学费。

3.我校学生的赴港台手续费、内地与港台间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交换生在港台最低生活费用(包含住宿费及保险费)每月约需人民币4500元左右,一次性往返机票4000元左右。

五、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表格中“对方可接收系所及申请指南”,仅可申请对方向交换生开放的专业,申请前要对其开设课程内容进行充分了解,以便返校后顺利进行学分转换。(具体事宜可向本人所在学院教务科老师咨询)

2.不得向对方学校直接咨询。不接受电话咨询,若对项目有疑问,请发邮件至gatxmdy@126.com(注明自己的姓名、学号、手机号码,否则不予回复)。

3.一旦申请成功,则不可再申请同一学期的其他海外长期交流项目,且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交流资格,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档案,影响今后海外交流项目申请。

4.后续将陆续发布赴港台学习的报名通知。

上一条:荷兰蒂尔堡大学宣讲会 下一条:留学法国宣讲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