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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1 08:18:22    编辑: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于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招标数量

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共确定42个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1)。投标者可根据这些研究方向和范围设计具体题目。每个研究方向如质量上乘,分量厚重,且角度、内容、预期成果各异,可确定若干个中标课题。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研究方向的课题投标。

三、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2)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3)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责任单位确定。首席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含正局级,应具备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水平),是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3)在研的国家级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四、招标时间安排

1、 投标人可登录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材料。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9份(1份原件、8份复印件)、电子版。

2、12月下旬,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

3、2009年1月上旬,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书进行初评,确定入围名单。

4、2009年1月中旬,组织初评入围投标者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产生建议中标名单。

5、建议中标名单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媒体上公示一周后下达中标通知书。

6、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人: 董俊华 尚雨,联系电话:(010)83083061 83083060。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本单位的学者参与此次招投标工作, 并请各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有投标意向的课题信息报送社科处,学校将在11月底召开申报论证会。

正式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12月10日前报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规划科联系人:张荣林 王涛,电话:88364802,电邮:skc@sdu.edu.cn,地址:办公楼419房间。

附件:1、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课题研究方向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

社科处

2008年11月11日

请准备申报该项目的教师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学院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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