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鼓励、扶持青年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特别实施青年教师科研立项资助计划。计划资助对象需满足下述两个条件:
1、经济学院副高职称(含副高)以下的青年教师;
2、没有获得过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科研立项资助。
按照经济学院制定实施的科研制度要求,满足条件的青年教师自由选题,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学院给予5000元的科研立项资助。资助经费的使用采用成果激活制度,即需要申请者两年之内完成课题研究,发表两篇CSSCI检索论文(第一作者)后,才能使用学院确定的资助经费。
请准备申报的青年教师上学院网站下载课题申请书,按要求认真填写,于10月20日前将申请书报到学院资料室,电子版发送:jjxyzls@sdu.edu.cn。
经济学院
2008-9-23
附件: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