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版网站 >> 科学研究 >> 正文
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5 08:00:28    编辑:    点击:[]

文科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4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请各申报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于2009年8月21日前向社科处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包括经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项目申请书》和《申请一览表》电子版、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需装订)。所有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制。 3.社科处规划科:中心校区办公楼419房间;联系人:王 涛 黄启松 ;联系电话:88364802;Email:skc@sdu.edu.cn。 四、结项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相关规定办理结项手续。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2009-6-15 附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xls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doc

上一条: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09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闭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邮政编码:250100   [管理入口]
电话:86-531-88364625 传真:86-531-88571371 邮箱:econ@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