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单位:
现将申报2009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原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2)对存在下列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学校财务章),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要求申报时经费到学校财务账。
2、申报材料
(1)报送《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 份,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至skc@sdu.edu.cn),出资证明 2 份。
(2)各单位须报送《项目汇总表》 1 份(电子版发至skc@sdu.edu.cn)。
3、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9日,逾期恕不受理。
社科处规划科:新校办公楼419房间;联系人:王 涛 黄启松;联系电话:88364802;Email:skc@sdu.edu.cn。
4、注意事项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承担的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和检查,在研项目的进展报告、结项材料与新项目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社科处
2009-6-8
附件 1、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2、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doc
3、 2009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4、 教育厅在研项目.xls
5、 山东省教育厅研究计划项目工作进度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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