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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09年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15 05:43:42   作者:研工办   点击:[]

关于签订2009年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4-15 [点击]555

各相关考生:

山东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入录取阶段,现将协议书签订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签订范围:凡被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须签订协议书。被拟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的考生不需签订协议书。

2.签订方式:被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到报考学院(所、中心)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协议书,被拟录取为自筹经费的考生自行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表格下载)下载协议书。

协议书签字处须手写、盖章处须加盖红章、手印处须本人摁手印,打印、复印无效。

3.协议书返回时间:各考生须在2009年5月15日前将按要求签章后的协议书送至或邮寄至报考学院(所、中心)

对逾期未返回协议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4月15日

上一条:09级博士复试时间通知(四) 下一条:2009年博士生复试提交人事档案和单位政审意见的通知(复试通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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