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期末考试成绩及时录入的通知
各学院:为了确保期末考试成绩及时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以保证学校按时进行学籍处理,教务处将及时通报各学院成绩录入情况,并对成绩录入完成排名前30%的学院给予奖励。要求各学院必须于1月25日前完成成绩录入,不能按时完成的,将在全校予以通报。
上一条:转教务处通知:关于安排2008届毕业前重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7-2008-1学期期末考试期间为监考教师增开至南新区交通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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