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文名】
| 高鉴国;高泰姆.亚达马;高功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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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华盛顿大学工作学院;济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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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出处】
| 山东社会科学,Shandong Social Sciences,编辑部邮箱2010年 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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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概念界定与研究方法1、概念界定“农村基本公共品”作为本文的主要概念对象,其内涵限定于国际通行的发展中国家“基本社会服务”范畴,即指基础公共生活设施(生活用水、供电、村庄道路)、初级教育、初级医疗、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等最基本的生活资源。“所有这些服务对于保证基本的生活质量、维持人们的劳动力和健康都是最必需的”①;联合国发展组织通常也根据类似的定义界定基本社会服务或产品的内涵②。这些基本的生活性公共品或服务以社区居民为直接受益者、在某种程度具有萨缪尔森(Samuelson)所定义的消费的非竞争性、受益的非排他性③以及效用的不可分性特征。由此,本文所研究的基本公共品属于基础性社会服务和生活资料,与那些生产性公共品和其他社会性公共品(如治安、精神文明教育等)有所区别。2、研究方法本研究通过在山东省所收集的资料数据来描述和解释村庄社区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以及影响供给水平的相关因素等。调查数据收集于山东省3个县的30个村庄和914个农户,调查工具包括村级问卷和家庭问卷两种。2006年7—10月实施全部调查工作。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④,将县级抽样单位(市、区、县)分成上、中、下三组,在每组中分别选取排在中间的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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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CNKI:SUN:SDSK.0.2010-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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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100727100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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