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推进“省管县”体制
【建议】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降低行政成本,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问责制,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解读】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政府结构不合理,需要进一步优化,政府结构调整好是解决行政层级的前提。比如,部门重叠,党和政府设置同样的机构,同一样事情有好几个部门去管。他认为,随着公共服务型政府目标的明确,要对行政结构进行适当的调整,重叠的部分没必要了。
此外,在政府结构优化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行政层级,实行大部门制改革,这既有利于精简人员,也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省直管县”,迟福林认为,这是肯定之前在试点的财政上省直管县的改革,这也许会在“十二五”进行更大范围地推广,而且在此基础上可以试点和逐步推开行政上的省直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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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制路线图
用3-5年时间,完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尽快开征独立环境税,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和废水排放都将是环境税税目的可能选择。
用2-4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和税收政策。扩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如果环境税没有在第一阶段开征,需要在此阶段开征。
用3-4年时间,继续扩大环境税征收范围。结合税制改革情况,进行整体优化,构建起成熟和完善的环境税制。
(数据来自: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