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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国辉: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
发布时间:2012-07-12 22:11:22    编辑:    点击:[]

随着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公共财政服务范围的不断拓展,乡镇财政在巩固基层政权建设、规范政府收支管理、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发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河北省一直把推进乡镇财政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2011年,河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推进乡镇财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规范》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进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为此,专访了河北省财政厅厅长邢国辉。

问:面对乡镇财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河北省提出了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请您谈谈这一举措的现实意义。

邢国辉:我国乡镇严格意义上的一级财政建设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乡镇财政取得了长足发展。2002年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使乡镇财政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近年来,中央把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方向,陆续出台了很多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财政资金不断向基层、向农村倾斜,乡镇财政所承担的任务愈来愈繁重。乡镇财政成为落实财政强农惠农政策、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最后环节,成为强化财政“三农”资金监管的关键,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财政政策的执行效果,关系到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我们提出推进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不仅是加强财政“双基”建设、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建设 “四型财政”、提升“四个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重要举措。

问:河北省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邢国辉:近年来,河北乡镇财政建设在资金监管、规范预算、服务民生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落实好惠民政策。不断提升基层财政服务水平,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二是强化了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的“稻草人”作用,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全部推行“一卡通”发放,项目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注重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积极推行“村账乡管”试点,强化村级财务监管,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三是规范了预算管理。不断完善预决算制度,增强预算约束力,解决预算编制随意、执行不严肃等问题。加强预算非税收入管理,实施乡镇财政综合预算。四是深化了乡镇财政改革。在村账乡管、乡财县管、部门预算财政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广泛推行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乡村债务监控、乡镇单位财务和资产监管、村级财务资金代理服务、乡村票据管理以及财政所年度考核等制度,为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问:您认为乡镇财政建设推行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邢国辉:河北省乡镇财政建设取得了可喜成就,但也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乡镇财政职能、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还不健全,财政支出责任不清;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存在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财务核算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等现象和问题。此外,乡镇财政所办公设施还比较简陋、信息化设备陈旧,制约了乡镇财政的规范管理和工作效率;干部队伍素质亟待提高,人员流失较多、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高等,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的要求。

问:那么,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想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邢国辉: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为方向,以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抓手,以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理顺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切实有效服务“三农”,真正把乡镇财政建设成为落实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基本依托、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力推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的重要屏障。

问:如何健全乡镇财政职能,进一步实现乡镇财政的职能转变?

邢国辉:在乡镇财政职能方面,主要通过完善乡镇预算管理、完善惠民资金发放管理、完善乡镇财政资金和乡村财务监管等举措,实现乡镇财政职能转变。

一是完善乡镇预算管理职能,把乡镇财政纳入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轨道。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实行综合预算,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健全定员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加强乡镇财政决算管理,恢复上报乡镇财政决算。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及执行、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所在乡镇居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发债务。加强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把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二是完善惠农资金发放和管理职能。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一折(卡)通”服务。创新乡镇财政服务方式,对涉农服务实行“一站式”办结。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基础数据台账,完善补贴政策、金额和标准公示制度,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能。明确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将各级政府用于本乡镇的财政资金以及坐落于本辖区内的县(区)直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全部纳入财政监管范围,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明确岗位监管职责,细化监管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上级各个部门下达乡镇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和政策信息应同时通知乡镇财政部门,为乡镇财政加强监管提供必要条件。探索行之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乡镇财政在资金拨付、使用环节的把关作用,建立乡镇财政机构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巡查制度,确保下达乡镇资金按规定、按政策、按预算落实到位,发挥效益。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机制,对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乡镇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或上级财政部门报告,配合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及时查处,遏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是完善乡村财务和资产监管职能。建立和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推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成立以乡镇人大、纪检监察、财政、工会等部门参加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对本乡镇的财务情况进行审核、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加强乡镇财务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乡镇国有和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账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监督,全面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问:如何进一步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邢国辉:为充分发挥财政体制的调节和引导作用,促进县域经济资源集约配置、农村城镇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河北省将不断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实行“分税制”和“统收统支”两种模式。实行“分税制”体制模式的乡镇,要合理、清晰划分县乡两级收入,明确乡镇独立负担的支出责任,增强乡镇自主发展的责任、动力和能力;属于县、乡共同承担的公共事务,要明确各自支出责任和负担比例。实行“统收统支”体制模式的乡镇,县财政要制定合理、可行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经费标准,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具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已经全部构建起设计合理、运行规范、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县乡财政体制框架。

二是因制适宜地推进“乡财县管”改革。要在坚持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不变、财政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分税制和统收统支两种体制模式,以不同方式强化“乡财县管”改革:对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乡镇,县(市、区)财政部门要通过事前指导、预算审核和执行监督的方式实施监管;对实行统收统支的乡镇,要实行与县级财政“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方式,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三是加强县乡审计监管。在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督机制,加强审计监管,发挥审计“免疫功能”作用,堵塞漏洞,提高基层单位依法理财能力,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财政完善机制、深化体制改革,有效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问:推进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是河北省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主要措施之一,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邢国辉:在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中,我们着力推进“四规范一改善”。一是规范乡镇财政机构设置,即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要求设置财政所,并定岗定责,实行由县级财政垂直管理体制。二是规范乡镇财政业务管理和基础工作,即按照统一要求和标准,规范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惠农资金发放和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村财乡管以及基础工作。三是规范乡镇财政制度体系,即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制定乡镇财政所岗位责任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四是规范乡镇财政队伍建设,即制定乡镇财政干部准入标准、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和乡镇财政文化建设等。一改善就是改善乡镇财政基本办公条件,即在整合乡镇财政所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对乡镇财政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进行维修改造,使财政所具有便民服务室、档案室、办公室等功能,便民服务室建设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通过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使全省乡镇财政所组织机构更加健全、职能定位更加准确、业务基础更加扎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办公条件显著改善、工作效能全面提升。

为了推进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厅领导联系县机制,召开现场会和推进会,把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对市县财政工作综合考评内容。第一批标准化建设的50个县279个所拟于9月份验收。

问:您刚才谈到乡镇财政干部素质有待提高,如何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

邢国辉:强化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乡镇财政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着力提高乡镇财政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县级财政部门要制订乡镇财政人员岗位任职条件,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政治素质高、专业对口、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充实乡镇财政队伍。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财政业务培训为重点,以全面提高乡镇财政干部能力和素质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培训,逐步建立起有财政特色、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确保乡镇财政干部每三年集中轮训一次。积极开展网络学习,参加网络学习培训年人均达到96课时以上。完善竞争上岗和岗位交流制度,严格按照用人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建立起县乡之间和乡镇之间的干部正常交流机制;建立健全县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共同对乡镇财政所进行年度业绩考核的机制,不断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确保乡镇财政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邢国辉:河北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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