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湖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十周年。十年来,全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从试点到全面铺开,从探索到逐步规范,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省本级1021家预算单位、14个市州和118个县市区的14897家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改革覆盖面分别达87%和80%;改革资金涵盖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十年改革,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确立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全省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基础地位,提升了全省财政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下一步,全省财政部门要从五个方面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执行,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第一、要统一对“两个所有”的认识,将支付改革推进到位。去年以来,国务院第四次、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国库改革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省政府都明确要求:2012年年底前,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要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但目前部分地区和单位对“两个所有”的认识还不统一,甚至留恋传统的实拨方式,致使新老资金运行机制并存,严重制约着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的完善。对此,一定要准确把握“两个所有”的精神实质,坚决克服满足现状、因循守旧的思想倾向,坚定不移地将支付改革推进到位。
一是加快推进支付改革覆盖“两个所有”的进程。要通过加强宣传推广和业务培训、强化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加大改革经费支持力度、健全改革运行机制等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市县特别是县级改革,真正实现改革对所有预算单位的全覆盖;要将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特别是要研究制定并实施财政专户资金和中央专项地方配套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真正实现改革对所有财政性资金的全覆盖。
二是全面推进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今年年底前,要无条件撤销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全面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主体地位,资金支付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对于资金量小、工作人员少、财务人员缺乏和财务机构短时间内难以恢复的个别预算单位,可在代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由主管部门代行请款、代理记账,不允许将资金“打捆”拨入财政支付机构实有资金账户,再行对外支付。
三是稳步推进乡镇支付改革。目前,湖南除个别乡镇外,都已实行了乡财县管,这为推进乡镇支付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各地要按照今年4月全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会议要求,先从有条件的乡镇入手,推进乡镇支付改革,将乡镇视为县级财政的一个预算单位,为乡镇财政部门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乡级财政资金的支付,并与县级国库清算;其他乡镇,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支付效率的前提下,可积极探索适应当地情况的支付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第二、要统一对“两个直达”的认识,将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到位。改革伊始,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就明确指出:按照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必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达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但迄今为止,部分地区和单位仍有不少财政资金层层汇缴转拨、滞留于财政国库之外,导致资金安全监管缺失,侵蚀了现代国库管理运行机制。对此,一定要深刻领会“两个直达”的本质特征,坚决克服局部利益至上、平衡照顾的思想倾向,坚定不移地将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到位。
一是加快财政专户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管理进程。财政国库部门对财政专户进行统一管理,是实现财政专户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基本措施。目前,全省还有2513个市县级财政专户未归口国库部门管理,占比35%,离改革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各地要无条件地尽快将所有财政专户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明确财政国库部门与财政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实现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后业务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二是加大财政专户撤并力度。去年6月以来,通过清理整顿,全省财政专户撤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共撤销财政专户1863个,合并财政专户1608个。但从今年7月份全省财政专户核查结果来看,湖南目前无有效开户依据的专户还有1565个,占比22%。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办和财政部文件要求,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列为当前财政部门的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清理核查,按期精简财政专户数量,确保今年全省财政专户清理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要做好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工作,严格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设置;从严控制临时机构账户开设,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开设临时账户,但必须挂靠主管部门或业务相近的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核算;进一步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将预算单位所有银行账户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实行财政动态监控。
四是建立银行账户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规范银行账户开设权限和审批流程,新开设银行账户必须报财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开设的银行账户一律作违规账户处理;建立规范的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机制,健全定期检查和备案制度;积极研发银行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搭建全省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化平台。
第三、要统一对“两项改革”的认识,将公务卡改革深化到位。温家宝总理在去年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两年内将这两项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在今年召开的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总理再次对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守盛省长在全省廉政工作会议上也对“两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受传统观念、消费习惯和刷卡环境的影响,全省公务卡改革推进乏力,进展缓慢,各级各部门普遍存在不懂改革、不愿改革、不敢改革的畏难消极情绪,公务卡改革严重滞后于支付改革。对此,我们一定要正确理解“两项改革”的科学内涵,充分认识“两项改革”的同等重要性,坚决克服强调客观、拖延懈怠的思想倾向,坚定不移地将公务卡改革深化到位。
一是加快公务卡改革推进速度。要采取强有力的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改革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将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预算单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全省还有64个县市区至今尚未启动改革,已经启动改革的县市区也仍然存在预算单位覆盖面偏小的问题,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正视公务卡改革面临的严峻形势,即使存在部分客观原因,也务必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迅速将改革全面推开。
二是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省本级要严格按照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于年底前积极研究建立并实施本地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
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外部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着力扩大公务卡市场受理范围,加大pos机布设的密度和数量,提升代理银行服务水平;研究引入市场化手段和激励机制,将安装pos机具并受理公务卡作为确定政府定点消费场所的前提条件,促使商户主动布设pos机具,多管齐下、多方动员,不断改善和优化公务卡改革的外部环境。
第四、要统一对“两个安全”的认识,将动态监控体系推广到位。财政部历来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和干部政治生命安全,多次强调“两个安全”是关乎全局、代表形象、体现基础职能的一项重点工作;“两个安全”没有保障,一切工作都无从谈起。省委、省政府对确保“两个安全”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干部政治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国库集中支付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应与支付改革同步推进。去年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专门强调,要强化国库动态监控。今年4月,财政部从确保“两个安全”的高度再次强调,今年年底前要初步建立起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对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两个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两个安全”的内在联系,坚决克服等待观望、消极被动的思想倾向,坚定不移地将动态监控体系推广到位。
一是加快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进度。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同步推进的原则,重点推进市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做到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到哪个级次,动态监控建设就跟进到哪个级次,坚决将动态监控体系推广到位。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动态监控运行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完善操作,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运行机制,全面跟踪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核、支付、清算的操作流程,真正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资金使用监控模式;要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制度,特别是要研究建立财政国库出借资金的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制度,对监控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综合分析、挖掘根源、提出对策,逐步将动态监控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性资金和所有预算单位。
三是加快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完善和扩大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建设,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横向联网建设步伐,积极筹划电子支付试点工作,着力打造安全、高效、先进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建立以“实时动态、智能预警、综合分析、实用兼容”为主体功能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第五、要统一对“两个机构”的认识,将国库管理职能理顺到位。2000年以来,为适应现代财政国库管理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先后将国库管理职能从预算分离出来,组建国库管理机构。随着支付改革的推进,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运而生。这“两个机构”对加强财政国库管理、推进支付改革都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支付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两个机构”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的弊端逐渐显现。为此,财政部于2004年将国库司与国库支付中心整合;省财政厅于去年5月将国库处与支付局整合,组建了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邵阳、郴州和湘潭等地也先后参照省厅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机构整合。实践充分表明,整合“两个机构”,理顺了工作关系,优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两个机构”职能的高度关联性,按照“安全、规范、科学、高效”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设置财政国库机构,坚定不移地将国库管理职能理顺到位。
(史耀斌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