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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团公告

  • 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 20:27  作者:  点击:[]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1年度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型

    1.学业奖、特长奖、校三好学生: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进行。

    注:申请学业奖一二三等的学生分别需满足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年级(班级)的前7%、前20%、前40%,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学生申请学业奖一二三等需满足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参评范围的前10%、前25%、前50%。

    2.校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

    二、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1.学业奖

    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2.特长奖

    研究创新奖、创业实践奖、社会服务奖、美育素养奖、体育素养奖、学科特色奖等各类特长奖的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动态分配”原则。原则上学生每学年获得特长奖不超过三项。各年级特长奖金额分配如下:

    3.校三好学生

    学生获得学业一等奖同时获得至少一项特长奖且德育考评等级为优,直接授予山东大学“三好学生”称号。

    此项荣誉称号无需学生申请和辅导员审批,直接登陆学院(副书记)账号,自动生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

    4.校优秀学生干部

    我院可评选24名校优秀学生干部,其中校学生会及学生公寓等相关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具体名额另行分配。

    三、工作流程

    1.学生线上申请;

    2.辅导员线上审批;

    3.学院线上审核、公示;

    4.评选工作结束后,须在学院线上公示3天。

    注:除校级三好学生外,其他奖项均需通过上述流程完成。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使用说明第2至第4部分。

    四、有关说明

    1.为切实发挥评奖评优工作对学生的精神激励作用和榜样示范作用,请各年级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评奖评优工作要体现申请审核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本年级评奖评优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2.请各年级务必于10月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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