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审评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66号),现启动我校该项奖学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人须为在山东大学全日制就读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
2.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 符合学校本科生、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基本要求。
二、名额分配:
1.台湾学生:本科特等、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1、5、7、10人;
2.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特等、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3、8、13、22人;
三、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1.本科生: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申报材料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与被录取时身份一致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在读证明(本科生在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层大厅打印)
4..成绩单(本科生在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层大厅打印,2018级新生须提交高考成绩单)
5.《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本科生用)
五、申报程序:
本科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推荐候选人并汇总《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将汇总表与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1日(周三)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申报表)与电子版材料(汇总表)发送到本年级辅导员处。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