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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团公告

  • 关于做好2018年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1日 14:18  作者:  点击:[]

     

    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山大学字[2017]35号)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即将开展2018年度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金额

    参评学生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校长奖学金分设校长奖学金(综合)、校长奖学金(单项),全校共计评选30名,奖励额度为10000元/人。获得校长奖学金(综合)的学生同时授予“全面发展标兵”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校长奖学金(综合)

    除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见通知末备注)外,参评学生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历学年均获一等奖学金或者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排名第一,2017级学生需获学业一等奖学金或学分绩点第一;

    2.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

    3.2017级学生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二)校长奖学金(单项)

    除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见通知末备注)外,还需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创业实践、社会服务、文体素养等某一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本人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成绩单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

    2.年级评议。所在年级按照评选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学生申报资格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将推荐材料报所在学院。

    3.学院评选。所在学院对各年级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后,组织复审复查,校长奖学金(综合)将进行答辩,综合考量答辩结果与申报材料最终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推荐人数为1人,校长奖学金(单项)不答辩,不限推荐人数。

    4.学院公示。学院对推荐结果及申报材料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在学院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学生工作部。

    5.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无误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采取材料评审、民主评议、答辩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校长奖学金(单项)获奖人数视评审情况确定,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校长奖学金(综合)获奖人数视校长奖学金(单项)评审情况确定,最多不超过30人。

    6.学校公示。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向全校学生公示,并公布公示电话、接访地点等,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学生提出的各种疑问,积极开展调查,认真处理,及时给予解释、答复。

    7.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8.表彰奖励。学校召开颁奖典礼,对本年度校长奖学金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奖励。

       四、申报材料:

    校长奖学金(综合):《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综合)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章),相关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2018年度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综合)申请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仅交电子版)发送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校长奖学金(单项):《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单项)》(见附件2,双面打印),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章),个人事迹材料(两千字以内)及支撑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2018年度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单项)申请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仅交电子版)发送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注:所有参评同学,若有参评论文,均需提供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复印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提供专著封面及扉页复印件。

    请有申报意向的同学于11月14日中午11点之前将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备注:

    第四条  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优秀新生奖学金除外)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良”以上;

    (四)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六)及时足额缴纳学宿费;

    (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八)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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