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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选派本科生赴香港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9日 17:29   作者:   点击:[]

根据我校同香港大学的相关协议,我校可选派三名本科学生于2010年1月起赴香港大学交换学习一学期,现开始报名,如感兴趣可了解报名详细信息。

请申请人于9月15日(周二)下午5:00前将报名材料交至学校教务处交流科(东区新校办公楼422房间 电话:66086)。

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巨老师 64853

教务处 王老师 66086

教务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9年9月9日

附:香港大学交换学习项目说明

根据《山东大学与香港大学本科生交换计划协议书》,我校每学期选派三名本科生赴香港大学学习,为期一学期。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协议,香港大学可接收我校三名在校本科生赴该校免学费学习一个学期,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毕业。我校所派交换生将在香港大学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再由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本校规定给予学分。

2、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09年9月15日

3、入学日期:参阅每年报名通知

4、学习专业:可根据对方的专业设置选学与自己专业相近的课程。

(详细信息请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hku.hk/chinaaff/under_graduate_degree/gb/index.htm)

5、授课语言:英语

二、报名

1. 报名条件:(1)在校的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2)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学习成绩优秀。其中英语水平应不低于TOEFL总分550,(机考成绩不低于213分),或IELTS7.0分,或CET六级490分

(4)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2.报名材料:(1)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3)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文件

(4)各类获奖证书(非必备)

3.选派专业:中文、工商管理、经济、金融、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社会学、哲学

4. 选派数额:3名

5.报名地点:学校教务处交流科(东校区新校办公楼422)

三、相关费用

1、香港大学免收交换生的学费。

2、我校所派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学费。

3、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赴港手续费、内地香港间旅费、在港生活费和住宿费用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4、交换生在港最低生活费用(除课本、学习用具及保险费用外)每月约需2000港币;住宿费

用每学期约5000港币。

四、录取

由学校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学生的情况择优选派。

未尽有关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由学校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务处咨询电话:66086 王老师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咨询电话:64853 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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