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同香港大学的相关协议,我校可选派三名本科学生于2010年1月起赴香港大学交换学习一学期,现开始报名,如感兴趣可了解报名详细信息。
请申请人于9月15日(周二)下午5:00前将报名材料交至学校教务处交流科(东区新校办公楼422房间 电话:66086)。
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巨老师 64853
教务处 王老师 66086
根据《山东大学与香港大学本科生交换计划协议书》,我校每学期选派三名本科生赴香港大学学习,为期一学期。有关事项如下:
根据协议,香港大学可接收我校三名在校本科生赴该校免学费学习一个学期,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毕业。我校所派交换生将在香港大学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再由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本校规定给予学分。
2、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09年9月15日
3、入学日期:参阅每年报名通知
4、学习专业:可根据对方的专业设置选学与自己专业相近的课程。
(详细信息请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hku.hk/chinaaff/under_graduate_degree/gb/index.htm)
5、授课语言:英语
二、报名
1. 报名条件:(1)在校的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3)学习成绩优秀。其中英语水平应不低于TOEFL总分550,(机考成绩不低于213分),或IELTS7.0分,或CET六级490分
(4)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2.报名材料:(1)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3.选派专业:中文、工商管理、经济、金融、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社会学、哲学
4. 选派数额:3名
5.报名地点:学校教务处交流科(东校区新校办公楼422)
3、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赴港手续费、内地香港间旅费、在港生活费和住宿费用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4、交换生在港最低生活费用(除课本、学习用具及保险费用外)每月约需2000港币;住宿费
用每学期约5000港币。
四、录取
由学校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学生的情况择优选派。
未尽有关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由学校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务处咨询电话:66086 王老师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咨询电话:64853 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