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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发布2010年聘请流动岗位特聘教师和短期境外专家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1日 20:24   作者:   点击:[]

为落实山东大学“学术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我校与国际知名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提升我校国际化水平,2010年学校继续设专项经费用于聘请学者短期来校开展学术活动。由于经费结构限制,2010年资助项目仍侧重支持重点学科及“非基地、非平台”单位。根据我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重点需求,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确定聘请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各单位往年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现将2010年学校资助短期专家和流动岗特聘教师项目计划予以公布(见附件)。本计划执行期限为2010年1月-12月。如未能按期完成本年度专家计划,聘请计划将自动取消,不再转入次年使用。计划将根据各学院申报和中期执行情况,进行调整。

二、“短期境外专家专项”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办法仍按关于山东大学“985工程”国际交流经费使用事项的通知》【山大外字(2005)14号】执行。

三、“流动岗位特聘教师”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按《山东大学流动岗位特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山大外字(2007)14号】执行。

四、为便于财务结算和项目管理,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务必于项目执行完毕后3周内,持相关报销材料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核销,逾期不予受理。同一项目不可重复申请资助。报销材料如下:

短期专家项目:《山东大学聘请短期专家备案表》、专家护照复印件、专家效益总结、来访期间的票据

流动岗教师项目:《山东大学流动岗位特聘教师学术活动日程安排表》、专家护照复印件、专家效益总结(模板附后。总结一式两份,一份国际处留存,另一份报销时交财务处)、往返经济舱的国际机票的发票和登机牌原件。

五、如“流动岗位特聘教师”项目已有候选人的单位,请于3月12日(周五)前填写《山东大学流动岗位特聘教师申请表》《山东大学流动岗位特聘教师学术活动日程安排表》《2010年流动岗位特聘教师信息汇总表》,请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中心校区办公楼341房间),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到国际处邮箱ipo@sdu.edu.cn。流动岗教师项目尚没有候选人的单位,请在学者来访前至少3个月将《山东大学流动岗位特聘教师申请表》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备案可随时受理。

联系电话:88364853 周烁、孙凤收

附件:

上一条:关于俄罗斯沃罗涅日国立大学举办国际经济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遴选2010年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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