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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选拔赴香港浸会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7日 14:38   作者:   点击:[]

根据《香港浸会大学与山东大交换学生协议书》,我校每学年选派两名本科生赴香港浸会大学学习,为期一学期。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协议,香港浸会大学可接收我校两名在校本科生赴该校免学费学习一个学期,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毕业。我校所派交换生将在香港浸会大学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再由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本校规定给予学分。

2、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0年4月15日

3、入学日期:2010年8月23日

4、学习专业:可根据对方的专业设置选学与自己专业相近的课程。

(详细信息请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hkbu.edu.hk/~intl/student_02_01_03.php

5、授课语言:英语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在校的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2)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学习成绩优秀。其中英语水平应不低于TOEFL550/213/80 或 IELTS 6.0,CET六级490分

(4)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2、报名材料:

(1)学习规划书(包含参加此交换项目的动机、选择该大学的原因、学习目标、选课计划以及如何通过该校的专业课程提高自身学术水平等内容)

(2)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4)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文件

(5)各类获奖证书(非必备)

3.选派专业:不限

4. 选派数额:2名

5.报名地点:学校教务处交流科(中心校区办公楼422)

三、相关费用

1、香港浸会大学免收交换生的学费。

2、我校所派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学费。

3、赴港手续费、内地-香港间旅费、在港生活费和住宿费用等由学生本人自理。香港浸会大学收取申请入境签证及安排迎新活动等费用1600港币/人;在港期间餐费60-70港币/天;住宿费1200港币/月(不含空调电费)。

四、录取

由学校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学生的情况择优选派。

未尽有关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由学校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敬请咨询:

教务处 王老师 电话:66086 邮箱:jlk@sdu.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巨老师 电话:64853 邮箱:jumiao@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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