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课程国际化海外孵化项目”指南 (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过聘用单位申请和学校专家组评审,同意资助我校盖骁敏等9名教师首批执行山东大学2012年“课程国际化海外孵化项目”(资助名单见附件1)。
获得资助的教师应在赴海外研修前,与外方接待学校商定详细的研修活动计划,明确其在外工作的任务,赴海外大学后依照计划认真执行。结束研修返校后,该教师须按计划为本科生或研究生开设至少一门相关专业核心课程,并起到校内示范作用。
获得资助的教师应严格按照我校“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前安排时间,办理相应的出国(境)手续。本项目人员在外生活费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艰苦地区补贴标准》中“普通访问学者”类别支付(详见附件3);国际机票为一次性往返经济舱机票。教师在出国前按资助标准可向国际处借付部分海外生活费,待其回国后,两周内凭《山东大学“课程国际化海外孵化项目”效益总结表》核销有关费用;国际旅费凭机票发票、登机牌原件实报实销。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
项目咨询:周烁65687wgzj@sdu.edu.cn
出国事务:张国森 64544guosenz@sd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5月29日
附件: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