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我校201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项目申请及选拔程序参照我校相关通知进行。请于2015年3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本科生院教务办公室。
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地址:明德楼B111
联系电话:8836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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