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港台地区友好高校的学生互派协议,现选派成绩优异的同学赴以下学校交换学习一学期。
具体项目选拔详情如下:
一、报名材料:
1.《海外学习经历项目申请表》
2.中文成绩单(本科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层大厅打印;研究生:从个人系统中打印)
3.在读证明(本科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层大厅打印;研究生:从个人系统中打印)
4.学习计划书(约400字,内容包括择校原因、交流规划等)
*本科生是指2013级、2014级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硕士生是指2014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3日(周五)下午4:00
三、报名地点:
本科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11办公室盛老师
研究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05办公室王老师
四、项目费用:
1.所有参加上述项目的学生都需正常缴纳在山东大学的学费。
2.赴港台手续费、内地与港台间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交换生在港台生活费用每月约需人民币4500元左右,一次性往返机票4000元左右。
五、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上述表格第一栏中每个学校对应的链接内容,了解对方学校向交换生开放的专业,申请前要对其开设课程内容进行充分了解,以便返校后顺利进行学分转换。(具体事宜可向所在学院教务科老师咨询)
2.不接受电话咨询,若对项目有疑问,请发邮件至gatxmdy@126.com(注明自己的姓名、学号、手机号码,否则不予回复)。
3.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进行学生的选拔与校内推荐,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络,统一组织入选学生进行手续材料准备。
4.赴港台地区交流学习无需准备护照,入选后需分别准备赴港“通行证”和赴台“通行证”。
5.一旦申请成功,则不可再申请同一学期的其他海外长期交流项目,且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交流资格,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档案,影响今后海外交流项目申请。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