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作动态  |  交流项目  |  友好院校  |  来访学者  |  学术研讨  |  出国指南  |  海外体验  |  最新通知  | 
友情链接
最新通知
【山东大学】2016年春季学期我校派往港台地区友好学校交流学习项目报名通知(二)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0日 05:59   作者:   点击:[]

根据我校与港台地区友好高校的学生互派协议,现选派成绩优异的同学赴以下学校交换学习一学期。

序号

学校

名额

1

台湾逢甲大学

本科生5名

2

台湾义守大学

本科生5名

3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

硕士生2名

具体项目选拔详情如下:

一、报名材料:

1.《海外学习经历项目申请表》

2.中文成绩单(本科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层大厅打印;研究生:从个人系统中打印)

3.在读证明(本科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层大厅打印;研究生:从个人系统中打印)

4.学习计划书(约400字,内容包括择校原因、交流规划等)

*本科生是指2013级、2014级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硕士生是指2014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3日(周五)下午4:00

三、报名地点:

本科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11办公室盛老师

研究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05办公室王老师

四、项目费用:

1.所有参加上述项目的学生都需正常缴纳在山东大学的学费。

2.赴港台手续费、内地与港台间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交换生在港台生活费用每月约需人民币4500元左右,一次性往返机票4000元左右。

五、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上述表格第一栏中每个学校对应的链接内容,了解对方学校向交换生开放的专业,申请前要对其开设课程内容进行充分了解,以便返校后顺利进行学分转换。(具体事宜可向所在学院教务科老师咨询)

2.不接受电话咨询,若对项目有疑问,请发邮件至gatxmdy@126.com(注明自己的姓名、学号、手机号码,否则不予回复)。

3.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进行学生的选拔与校内推荐,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络,统一组织入选学生进行手续材料准备。

4.赴港台地区交流学习无需准备护照,入选后需分别准备赴港“通行证”和赴台“通行证”。

5.一旦申请成功,则不可再申请同一学期的其他海外长期交流项目,且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交流资格,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档案,影响今后海外交流项目申请。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上一条:【山东大学】2016年春香港科技大学—山东大学“环球中国研究”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报名通知 下一条:【山东大学】关于选派2016年春季学期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