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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关于选拔2016-2017年赴法国汉语语言助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8日 08:42   作者:   点击:[]

为加强中法两国教育人文交流,促进语言合作,经两国教育协商,双方将互派语言助教到对方国家从事语言教学工作。受两国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与法国国际教学研究中心(CIEP)为具体承办单位,联合实施“中法语言助教交流项目”。

根据协议规定,我校可推荐6名(3名本科生、3名研究生)汉语语言助教赴法进行为期10个月的语言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时间:

2015年10月20日(一)至11月20日(五)

校内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9日(一)

二、语言助教身份

语言助教为法国临时工作人员身份。助教教学之余,可作为旁听生在法国学校读书,为今后就读大学做准备。

三、选拔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母语为中文,中国国籍,且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居住;

4、年龄20-30岁;

5、在高校学生,大学四年级(含)以上;

6、法语专业或其它相关专业。非法语专业需取得法语B1级别;

7、在外语教学法、课堂管理和交流互动方面有扎实的知识基础;

8、愿意努力适应新环境、克服困难,能够在长期远离国内家人和朋友的状态下正常工作;

9、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选拔程序

1.校内选拔

请填写打印附件报名表(不可手写),将报名表与一份成绩单于11月9日(周一)16:00前交至:

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明德楼B111)盛老师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明德楼B305)王老师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将视报名情况对申请人进行筛选,择优推荐至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

2.全国选拔

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经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审核之后,择优安排面试(或电话面试),面试时间待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录取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将根据CIEP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和综合面试成绩确认赴法汉语助教名单。

六、费用

根据项目要求,候选人需支付500元项目报名费。正式录取后,项目参加人另支付5500元项目管理费。

七、派出时间、工作内容及待遇

拟定于2016年9月中下旬派出,至2017年4月30日。派出助教将在法国中小学任教,每周5-15课时;工作合同期为7个月,当年10月至次年4月;每月工资约为964.88欧元,税后工资为794欧元,累计发放7个月;享受法国医疗保险;住宿自理(可申请法国政府的住宿补贴);往返机票自理。

我校推荐名额可视报名情况调整。未尽有关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国际事务部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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