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友好高校的友好学校协议,现选派成绩优异的同学赴以下学校交换学习一学期。
一、项目一览
序号
| 学校
| 名额
| 外语水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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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港大学
| 本科生3名
| 雅思6.5分以上,托福93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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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澳门大学
| 本科生2名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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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台湾大学
| 本科生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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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台湾成功大学
| 本科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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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台湾义守大学
| 本科生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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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台湾逢甲大学
| 本科生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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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台湾成功大学
| 本科生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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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台湾辅仁大学
| 本科生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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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台湾东吴大学
| 本科生1名;硕士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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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台湾清华大学
| 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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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台湾政治大学
| 本科生2名;硕士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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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台湾淡江大学
| 本科生2名;硕士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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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
| 硕士生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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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费用
1、港澳台地区友好学校免收交换生学费、注册费。
2、我校派出交换生应向学校正常交纳学费。
3、赴港澳台手续费、内地与港澳台间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交换生在港澳台生活费用每月约需人民币4500元左右,一次性往返机票4000元左右。
三、报名要求
1)山东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四年制14级、五年制13级、14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5级)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4)身心健康,能够完成在外交流学习任务
四、报名材料
1)《山东大学学生海外学习经历项目申请表》
2)中文版成绩单(15级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
3)外语成绩证明(如有要求)
4)学习计划书(中文,约400字,内容包括择校原因、交流规划等)
五、报名方式
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周二)下午4:00前
本科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11办公室盛老师
研究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05办公室王老师
六、说明
1、请自行登录各友好学校网站了解对方学校专业、课程设置情况。
2、如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年度选派计划,将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派交换学生,外方大学最终决定录取人选。录取结果将在网站上公布。
3、被录取后,不可再申请同一学期的其他海外长期交流项目,且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交流资格,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档案,影响今后海外交流项目申请。
4、不接受电话咨询,若对项目有疑问,请发邮件至outgoing@sdu.edu.cn(注明自己的姓名、学号、手机号码)。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