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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6年秋季港澳台地区友好学校交换生项目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9日 03:35   作者:   点击:[]

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友好高校的友好学校协议,现选派成绩优异的同学赴以下学校交换学习一学期。

一、项目一览

序号

学校

名额

外语水平要求

1

香港大学

本科生3名

雅思6.5分以上,托福93分以上

2

澳门大学

本科生2名

3

台湾大学

本科生2名

4

台湾成功大学

本科生1名

5

台湾义守大学

本科生5名

6

台湾逢甲大学

本科生5名

7

台湾成功大学

本科生5名

8

台湾辅仁大学

本科生2名

9

台湾东吴大学

本科生1名;硕士生1名

10

台湾清华大学

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11

台湾政治大学

本科生2名;硕士生1名

12

台湾淡江大学

本科生2名;硕士生1名

13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

硕士生2名

二、项目费用

1、港澳台地区友好学校免收交换生学费、注册费。

2、我校派出交换生应向学校正常交纳学费。

3、赴港澳台手续费、内地与港澳台间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交换生在港澳台生活费用每月约需人民币4500元左右,一次性往返机票4000元左右。

三、报名要求

1)山东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四年制14级、五年制13级、14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5级)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4)身心健康,能够完成在外交流学习任务

四、报名材料

1)《山东大学学生海外学习经历项目申请表》

2)中文版成绩单(15级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

3)外语成绩证明(如有要求)

4)学习计划书(中文,约400字,内容包括择校原因、交流规划等)

五、报名方式

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周二)下午4:00前

本科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111办公室盛老师

研究生中心校区明德楼B区305办公室王老师

六、说明

1、请自行登录各友好学校网站了解对方学校专业、课程设置情况。

2、如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年度选派计划,将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派交换学生,外方大学最终决定录取人选。录取结果将在网站上公布。

3、被录取后,不可再申请同一学期的其他海外长期交流项目,且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交流资格,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档案,影响今后海外交流项目申请。

4、不接受电话咨询,若对项目有疑问,请发邮件至outgoing@sdu.edu.cn(注明自己的姓名、学号、手机号码)。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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