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香港大学的学生互派协议及对方学校通知,现选派成3名成绩优异的同学赴香港大学交换学习一学期。请感兴趣的同学查看项目招生简章,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交流项目
香港大学项目介绍
HKU_Fact Sheet_2018-19.pdf
二、项目费用
1、免收交换生学费、注册费。
2、我校派出交换生应向学校正常交纳学费,其他费用(赴港手续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等)自理。
三、报名要求
1.山东大学16级、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3.英语成绩 雅思6.5以上,托福机考93(纸考583分)以上
(法学专业学生7.0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5),托福97分以上)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注:法学专业学生绩点应高于3.33/4.2基准,经贸专业学生绩点不低于3)
5.身心健康,能够完成在外交流学习任务。
四、报名材料
1.
山东大学学生海外学习经历项目申请表.doc
2. 中英文百分制成绩单
3. 山东大学在读证明
4. 外语成绩证明
5. 选课计划表
6. 个人陈述(中文,约400字,内容包括个人优势、择校原因、交流规划等)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3月28日(周三)16:00之前
六、报名地点
济南校区本科生交至本科生院(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111室,盛老师)
青岛校区本科生将报名材料在截止日期前扫描发送至jlk@sdu.edu.cn,邮件题目为“2018年秋季香港大学交流项目-学院名称-学生姓名”
七、咨询:
若对项目有疑问,请发邮件,注明自己的姓名、学号、手机号码。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傅老师 88365337
本科生院盛老师 jlk@sdu.edu.cn
八、说明
1. 请自行登录香港大学网站了解对方学校专业、课程设置情况。
2. 如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年度选派计划,将由本科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派交换学生,香港大学最终决定录取人选。录取结果将在网站上公布。
3. 被录取后,不可再申请同一学期的其他海外长期交流项目,且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交流资格,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档案,影响今后海外交流项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