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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招生信息
经济学院2014年本科双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9日 12:00    编辑:    点击:[]

为适应社会发展趋势,满足人才市场需求,培养综合性复合型人才,山东大学经济学院2014年继续面向本校学生招收双学位。

一、招生专业及主要课程

● 金融学

本专业培养学生扎实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和扎实的宏观、微观金融理论以及金融管理知识。学生毕业后能够胜任银行、保险、信托、投资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工作。

主要课程:金融投资学、金融工程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保险学、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英)

●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专业培养学生扎实的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知识和国际贸易应用知识。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国际贸易相关业务、对外经贸管理及相关研究等工作。

主要课程:国际贸易、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国际投资学、国际市场营销、商务外交、进出口业务、外贸函电(英)、国际商务谈判(英)、国际经济学(英)

注:对双学位班学生在主修专业中已修读的相近的课程可申请直接参加相应课程考试,考试合格者承认其成绩和学分。

二、选拔方式

1.申请条件

山东大学各学院2013级、2012级非经济学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且主修专业课程学分绩点在70分以上。

2. 开课计划与学费

学制两年(上课两年,毕业论文半年),金融学专业71学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70学分,按照学分收费。

从2014年暑期学校(7月7日—8月3日)开始;开学后利用双休日上课。

3.报名所带材料

⑴、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原件一份

⑵、山东大学修读本科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⑶、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时间、地点

2014年5月12日—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到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知新楼B座215室)报名。

5. 录取

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申报情况择优录取。学生录取后,报教务处核准经济学院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6. 报到

学生本人于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知新楼B座321报到、注册、交费。

三、学位授予

1. 修读双学位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同时达到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所修专业的学位授予条件方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2. 修读学分到达40分的学生,发辅修专业证书。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364223/88366187(屈老师)

网站:http://www.econ.sdu.edu.cn/bkjx

E-mail:sxw@sdu.edu.cn

微信号:SDUjjxy_sxw

附件:山东大学修读本科双学位申请表 /uploadfile/file/2014-05-12/139990684762.doc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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