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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教学通知
关于2009届毕业生毕业前重考日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08:15    编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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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09届毕业生毕业前重考日程安排的通知

    日期:2009-04-13 08:15:36 浏览次数:1017 编辑:yangxj各学院: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的几点要求》,在本学期对2009届毕业生的不及格课程组织毕业前重考。公共课由学校统一安排在第10-11周进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院安排在第12-13周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的重考课程的选课、考试日程的安排等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重修学生选课的组织工作。凡09届毕业生有不及格课程的可申请参加毕业前重考,重考学分不得超过25学分。所有申请参加毕业前重考的学生必须在2009年3月16日-29日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选课,重考课序号统一设为“760”,不选课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科将于3月30日提取选课数据,根据选课结果安排考试日程,第7周公布公共课的《重考日程表》。

    二、学院应当按照《重考日程表》中“重考课程”、“重考人数”“监考人”等信息安排命题(要求采用B卷)、印卷、监考及由学院安排的重考课程日程等工作。

    三、对参加重考的学生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不违纪,不作弊。学院应严格考试纪律,防止学生替考和作弊现象的发生。

    四、重考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务干事、毕业班辅导员应提前到考场核对考生身份,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学院应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督促监考教师按照“监考人员须知”的要求工作。认真检查本考场所有学生(包括其它学院)的学生证和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如证件不全,必须经学生所在院的老师核准身份后方准许其参加考试。

    五、学院应派专人巡视考场纪律,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作弊现象。

    山东大学教务处

    2009年4月9日

    东区公共课考试日程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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