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本科双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13-04-08 09:56:57 浏览次数:11061 编辑:jwbgs
一、招生专业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二、申请条件
修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双学位的学生应为山东大学2011、2012级各院系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且主修专业课程学分绩点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三、报名注意事项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报名时本人需持学生证、成绩单和《山东大学修读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7日——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地点: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本科教务室(山大南路27号 知新楼B座220室)
五、报到、注册、交费
学生于7月6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到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知新楼B座321报到、注册、交费(交费方式:现金、pos刷卡)
六、学位授予资格
1、修读双学位学生的学位资格审查由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负责初审、经本科生院审核后由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修读双学位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同时达到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所修专业的学位授予条件方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3、修读学分到达40分的学生,发辅修专业证书。
七、免试推荐研究生
经济学院接收修读本学院双学位的学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根据本科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1、授课时间:2013年暑期(7月8日—8月4日),开学后利用双休日上课
2、咨询电话:0531—88364223
3、学制:校内:二年;
4、网站:http://www.econ.sdu.edu.cn/page-all-sortid-80.html
5、E-mail:xsm523@sdu.edu.cnjws322@163.com
双学位申请表格:/uploadfile/file/2013-04-08/136538649237.doc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