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香港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商学院陈斌博士做客经济学院2012年第1期高级经济学讲座并作了题为“Interim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 Contract Design(合同设计中的中期考核)”的学术报告。

首先,陈斌博士从合同设计中中期考核的动机、特点、结果等方面做了介绍。他认为了进行中期考核的两种主要目的是更有效的进行绩效反馈和薪酬管理。陈斌博士将一个过程分为两个阶段,他认为,在两个阶段之间可以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有客观的中期考核、主管的中期考核两种。假设两个阶段中的努力是相同连续的,中期考核是否合意取决于不同中期考核结果下有限责任的对比。进行中期考核的一个优点是代理人可以根据中期考核的结果来改变原本持续的行动,若不进行中期考核,就不能把这个过程进行中的反馈放入合同。随后,陈斌博士利用模型对他的观点进行了阐述,并详细的对模型进行了分析,而且由此延伸展开讨论。他进一步指出了,无论代理人还是委托人都不知道代理人的能力,若中期考核的结果是不合意的,可以带着选择重新再做第一阶段等拓展问题。接下来,陈斌博士总结了他的观点与其他相关文献间观点的关系。与其他的文献不同的是,本篇论文中他将一个事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中期考核中信号估计的越准确,就越能降低成本。

最后,陈斌博士总结了中期考核的优点,阐明中期考核的两种潜在问题,着重提到了奖金在激励两种努力中所扮演的角色。他还指出了未来的研究方向——更丰富的信息假设、更少的契约性假设等。
文/胡慧丰 图/田峰 单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