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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税务讲坛第3期:国际税收协定条款及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16:24    编辑:    点击:[]

3月9日下午,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税务部经理房锡伟做客第三期齐鲁讲坛。此次讲坛由经济学院李华副教授主持。

房锡伟先生首先明确了税收协定的概念,它由于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对于个人而言,税收协定可以避免双重征税,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对于国家而言,则可以优化税源的分配,利于获得优先征税权。他以中国和新加坡之间的协定为例,详细讲解了税收协定中的三个关键概念——居民、常设机构和营业利润。居民是指在一国负有全面纳税义务的人,而其中的“人”又包括个人、公司和其他团体三个组成部分。常设机构则分为固定营业场所、与劳务活动有关的常设机构以及非独立代理人与签订合同、委派外籍员工等三个方面。关于营业利润,他主要谈了利润归属和利润分配两个重点。

在讲座中,他分析了在中新协定中须向两国之一缴纳所得税的情况,并特别提出了新加坡公司将常设机构设立于第三国的特殊情况。之后,他开始进行案例分析,共分析了滥用税收协定案例、境外公司股份转让征税案例、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认定等六个案例,使同学们对于国际税收协定条款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讲座结束后,他就相关问题与在场听众进行学术交流与互动。

文/李文轩 图/刘牧谦 苏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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