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山东大学    |    中文版    ENGLISH
教学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专题站-本科生教育 >> 教学新闻 >> 正文
经济学院举办第12、13期反垄断与规制经济学系列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14:25    编辑:    点击:[]

5月5日上午,经济学院举办第12期、13期反垄断与规制经济学系列学术报告。经济学院博士生付强作了题为“制度、增长机制与电力产业竞争政策研究”的讲座,博士生作了做了题为“中国地方政府规制与产业发展互动”的讲座。报告会由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于良春教授主持。

首先,付强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其中包括制度与制度的转轨,增长机制与增长模式、规制制度与规制环境以及竞争政策。接下来,他阐述了中国转轨过程中的基本制度环境。他指出,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地方政府层面的模拟市场竞争制度,该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植入了市场竞争的逻辑,是对真实市场竞争的“生态模拟”。付强引用了一系列理论模型为大家解释了政府竞争与中国经济增长以及制度、增长模式与电力产业运行体制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地方政府层面的模拟市场竞争这一中国转轨过程中的基本制度安排决定了电力产业现行运行体制的均衡结果是:地方政府将享有实际的规制权力,这是电力产业现行运行体制的核心特征。在中国电力规制理论及电力改革方面,付强指出,地方政府在规制分权之后掌握了电力产业的实际规制权,在中央政府可以容忍的底线之内,地方政府进行价格和准入规制。在现有的制度及经济增长模式下,地方政府主要通过降低电价来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由于一些实际的原因,“双赢互换型”的规制失效。相比于现行的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的方法,一种渐进相容性的改革路径似乎更容易得到切实有效实行,并且同时提高电力市场的运行效率。

王进首先对规制主体及行为模式进行了形象的解释。他说,政府对产业的规制是制度、主体和行为的综合,他通过对中央治国者和地方政府作了比较与分析,让在座的每个人对这两者的概念和区别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随后,王进又分析了中国地方政府目标及规制行为,对中央政府、中国地方政府、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出了阐述。他提到,地方政府的目标/行为体系的特点有如下几个方面:目标的多重性、冲突性、倾向于短期目标优先、目标优先级的动态变化并且是风险规避的。也就是说,地方政府,追求的,是成本最小,而并不是利益最大。他分析了地方政府的规制行为对产业效率的影响机制,并对地方政府规制行为特点做出了如下小结:规制过度与规制不足共存;选择性规制;规制的不连续性;行政性垄断突出;经济规制分权与社会性规制集权,并且对着五个特点进行了生动的举例说明,将抽象的知识与现实生活形象地结合在一起。最后,王进认为,中国地方政府规制与产业发展是双向、动态的。在分析过程中,他则将重点放在产业发展对政府规制行为的反作用上。一方面,是地方政府规制变革的产业组织动力。产业发展与地方政府规制是互动的,企业组织的变动,会促成地方政府规制行为的调整;另一方面,产业融合对政府规制的调整需求,产业融合要求统一规制主体,进行分类规制,放松经济规制,加强社会性规制,并且,“规制融合”,要求融合管理机构,统一规制框架,对内融合基础设施分离规制。

文/岳梦斐 高林彤

上一条:常务副院长胡金焱教授谈研究生成长成才 下一条:(5/11,2:00pm)齐鲁税务讲坛第9期:发展民生与税收

关闭

请前往新网站:https://www.econ.sdu.edu.cn/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