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为了做好04届毕业生系列工作 ,特做以下通知: 1. 请按照《04届毕业资格、授学位资格审核的通知》中的审核标准,将审核结果填在“预计延期毕业、不授学位学生情况统计表”上,在5月21日前交教务科或校区综合办。 2. 十七周至十八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 十八周到教务科或校区教务综合办领取“山东大学毕业离校手续单”,并发到班级。 4. 十九周制作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交档案馆,一份交学生本人。),打印时请选择“中文成绩单━课程属性”的按扭打印成绩单。 5. 请各院部组织学生以班为单位收回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校徽,如有丢失,按学生证每个10元、校徽每个五元交费。由各班长收齐后于6月17日持填写后的“山东大学毕业离校手续单”到所在校区教务办公室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6. 请各院部于6月22日派人到所在校区教务办公室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7. 毕业典礼和毕业生离校的具体日期由学校另行通知。如有较大变动,影响到以上日程的安排,我们将及时通知。 教务处 200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