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接山东省科技厅通知,山东省二O一O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软科学部分)已经下达(附件一):
一、请承担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认真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附件二),与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签订合同。有经费资助的每个项目需填写《山东省科技厅专项经费拨款申请表》,无经费资助的项目不需要填写。合同书(一式四份)、拨款表(附件三)(一份)请于2010年11月12日报送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
合同书和拨款表电子版请于2010年11月12日前发至gaojie00@sdu.edu.cn。
二、起止时间和经费数请按计划下达内容填写。
三、立项后的软科学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应按照《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请书》的设计进行研究。批准后的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再追加,课题组不能以资助经费不足或自筹经费来源不确定为由,擅自变更原设计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等。研究经费应严格执行山东省科技厅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财务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研究项目合同书中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目标、完成时间等可能作为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时的考核指标进行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中设计的相关内容。确需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承担单位同意后,报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审批。
五、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要抓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切实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项目承担人要按照计划合同认真地开展研究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研究。
附件:
1.2010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
3.山东省科技厅专项经费拨款申请表
上一条:关于征集2011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建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签订2010年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计划合同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