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填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信息的通知》(教技司【2011】11号)文件精神,我校依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设立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需要进行项目信息的填报、汇总与录入。我校设置的自主创新基金分设自然科学类专项及人文社科类专项、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研究生培养专项和威海分校专项项目五大类。根据通知要求,所有专项(含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研究生培养专项和威海分校专项项目)均按此要求按规定填报。现将自然科学类专项及人文社科类专项的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1.填报范围:2009、2010立项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及人文社科)
2.填报时间:2月23日截止,请各学院秘书将各自学院立项项目按年度汇总(统一使用附件1中的基本信息录入表),汇总后自然科学专项发送至zdjsb@sdu.edu.cn,人文社科专项发送至skc@sdu.edu.cn,因教育部要求时间紧,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填写,避免发回重填。
3.填报前请各负责人仔细看附件1中的填报说明,其中项目摘要不超过500字。项目的分类参考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学科分类代码参考附件3.
4.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各课题负责人,获得2009、2010年立项资助的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名单请见附件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