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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5 22:41:50    编辑: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省基金委近日下发2011年度省基金资助项目的进展报告提交与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提交

所有未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不包括2011年拟立项项目)均须填写2011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登陆管理系统并在线填写,学校审核后在系统内提交。不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提交及评审

1、本年度结题工作针对2008年度及之前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

2、项目须达到《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结题要求;

3、结题报告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网上进行结题评审,具体结题流程请参见省基金委网站(http://www.sdnsf.gov.cn/portal/index.php?c=main&a=show&id=304);

4、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须先经学校学术研究部基金科审查同意后方可提交结题报告。

三、已结题项目成果跟踪

为更全面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提交后续成果纸质材料。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及后续成果提交分为两个阶段:

1、请各位老师在8月15日至9月14日在系统内提交,纸质材料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齐后于9月30日前集中交至学术研究部基金科。(鲁能大厦A座213房间)

注意:若您无法填写结题报告,请与基金科联系。基金科在系统项目管理”->“项目信息查看菜单下初审您的项目,若达到结题要求,点击同意提交结题申请按钮。项目承担人再次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2、第二批结题于11月1日至11月23日在系统内提交,纸质材料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齐后于12月30日前集中交至学术研究部基金科。

3122日省基金结题系统关闭,17:00时前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

4、终止或无正当理由延期的项目,项目承担人在结题后两年内不得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五、纸质材料

结题报告网上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签字,盖章。

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所有纸质材料须包含:课题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财务、审计部门认可的结题报告正文,结题专家评审意见,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

2、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会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经费决算进行认真审核,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本项目科研无直接关系的科目支出。

六、结题基本流程:

1、使用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省基金网站。

2、下载结题报告填写并提交,提交完成后会显示提交时间,请务必确认提交成功。

3、当“依托单位是否审核”为“审核通过”时,选择“导出结题报告(含成果)”,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文件一式三份并将附件材料一起装订(论文成果装订要求:只装订论文首页和标注资助页。“其他成果”一栏需要提供相应证明。)

4、在首页、正文末页、财务决算页三处签字。

5、在学校财务处(东区财务大厅科研财务科88364367)盖财务章,审计处(山大南路29号,鲁能科技大厦A-512,88369716)盖审计章。

6、将已装订、签字并盖章的材料一式三份送学术研究部科技办公室(鲁能科技大厦A-213)。

课题负责人应如实、认真填写结题报告各项内容,报告正文部分须详略得当,重点突出,以便结题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学术研究部基金科88369277

发布人:朱子川 发稿日期: 2011-08-22

上一条: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 下一条:关于尽快签订2011年度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任务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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