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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经费执行进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1 15:45:25    编辑:    点击:[]

各学院、部(中心)、项目负责人: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属于中央财政拨款项目,对经费执行有严格要求。目前,我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存在研究进展缓慢、预算执行率偏低等问题,这将会影响到中央财政对我校下一年度的总体拨款。经财务部和学术研究部研究,提出加强我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过程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0年度立项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全部经费已拨付完毕,2012年9月30日前项目经费执行进度不得低于项目全部拨付款的90%。

2、2011年度立项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第一次、第二次拨款已到位,2012年9月30日前项目经费执行进度不得低于项目全部拨付款的75%。

3、2012年度立项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第一次拨款已到位,2012年9月30日前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力争达到项目拨付款的60%。

自主创新资金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及《山东大学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项目负责人在加快经费执行进度的同时,规范、科学、合理的按项目安排经费支出。

学术研究部

2012.8.31

发布人:刘全芬 发稿日期: 201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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